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黄冈中学南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预招标预告(原标题: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黄冈中学南侧规划道路建设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东方2025年12月17日
关于东方市黄冈中学南侧
规划道路建设工程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东方市****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G225国道海榆西线北侧,东至小岭村委会集体土地,南至小岭村委会、皇宁村委会等集体土地,西至康福路,北至东方市****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作为东方市****
三、预征收权属单位、面积
预征收权属单位:八所镇小岭村委会、皇宁村委会;预征收面积:7.35 亩。
四、公告期限
土地征收预公告期限:十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
八所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构)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被征收土地使用权单位、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收土地使用权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六、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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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