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哈尔滨2025年12月17日
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点击登录查看拟对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
三、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开展2026-2027年新开办企业政府赠送印章项目招标采购有关工作的请示》的批复意见和《哈尔滨市新开办企业赠送印章工作方案》规定,组织2026年至2027年度政府为新开办企业赠送印章采购工作。 一、赠送范围 自****起,在哈尔滨市范围内依申请对每个新开办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赠送一套印章,含企业规范名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1枚,共4枚印章。 二、质量标准 所有印章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第9部分: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技术质量要求,符合黑龙江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要求,完成公章备案。(一)印章的外观应整洁、光滑,无裂痕,无明显划痕。(二)印章的章面应光滑平整,外观没有气泡和残留物,文字、图形、数字大小匀称,排列整齐,字体规范。(三)印章编码每位数字的高度1.2mm、宽度1mm、字中心距离2mm,均匀排列在章面的正下方,每位数字的下端与章面内边的距离为1mm;误差允许范围±10%。(四)印文清晰,边框、文字、图形无缺损和麻点,印章编码清晰,辅助识别特征(GA 241.3中规定的辅助识别特征)纹线再现率不少于60%。(五)规格尺寸变形值允许误差:圆形印章的直径,方形印章的对角线,椭圆形印章的长轴,误差范围为±0.2mm。(六)不同盖印压力下的印文变形率: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和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的两倍加盖力范围内盖印,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七)不同温度情况下的印文变形率:温度在-10~+50℃范围内,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八)不同湿度情况下的印文变形率,相对湿度在40%~90%范围内,用产生标准印文加盖力盖出的印文与标准印文相比变形率≤1%。(九)章面的耐磨性指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两年内(或盖印10万次)仍能达到以上要求。(十)章面与章体粘接牢固,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两年内(或盖印10万次)仍能达到以上的要求。(十一)除自带印油的章外,要根据材质选择使用与章面匹配的印油或印泥,保证印文的完整和清晰。印章的使用说明书应说明印油(印泥)生产厂和规格型号。 三、规格和材质(一)企业名称章使用光敏材料制作(光敏垫满油),规格为圆形,直径42mm,边宽为1.2mm。中央刊五角星,直径 14m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文字高为 6.5mm~8mm,环排角度(夹角)270°,字边线内侧的距离 0.5mm~1mm,字体为宋体。(二)财务专用章使用硬质垫材料制作,规格为正方形,边长25mm,边宽1.2mm。内刊“企业名称+财务专用章”字样,自左而右横向排列,字体为宋体。(三)合同专用章使用光敏材料制作(光敏垫满油),规格为圆形,直径42mm,边宽1.2mm。中央刊五角星,直径 14mm。五角星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 6.5mm~7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之间,字边线内侧的距离 0.5mm~1mm,字体为宋体。五角星下横排文字“合同专用章”字高6.5mm~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 6.1mm~8mm,字体为宋体。(四)法定代表人名章使用硬质垫材料制作,规格为正方形,边长20mm,边宽1.3mm。内刊“3字姓名+印”或“2字姓名+之印”字样,自右而左竖向排列,字体为宋体。 赠送印章附带印泥一盒。 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企业规范名称章的刻制必需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的有关规定,所有赠送印章的刻制都必须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的有关要求。所制作印章须附合质检标准要求,质量保质期不少于两年。政府赠送印章所使用的章材必须为合法企业提供,并提供有效的检测合格报告。每个供应商申请加入时须按照制作技术要求提供一套本单位制作的样章备查(上一采购期已经提交过样章且本服务期印章材质技术等没有变化的,可免予重复提交),并按照样章标准提供服务。 五、经费结算 本项目由市政府提供经费保障,印章刻制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在季度周期结束后2个月。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征集人 | 类型 |
|---|---|---|
| 1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采购包1 | 哈尔滨市政府为新开办企业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份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是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哈尔滨市政府为新开办企业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服务要求 | 服务内容及描述 | 分项报价(元) |
|---|---|---|---|
| 1 | 服务内容 | 为新开办企业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 无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序号 | 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 资质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1 | 无 |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哈尔滨市本级,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香坊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
2)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经费结算由市政府提供经费保障,印章刻制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在季度周期结束后2个月内付清。
4) 违约责任:
供应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印章质量出现问题,采购单位有权不予支付或减少支付费用。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公告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 向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分包名称: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2 | (二) 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3 | (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4 | (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5 | (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 | 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一)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独立的经营场所、独立的设备和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章材检验合格报告。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刻制备案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二)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三)提供具备独立制作印章的经营场所(门口及室内照片各一张)、生产制作设备和条件(设备照片至少一张)、相关工作人员证明,所接受的订单必须独立完成,不得转交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制作,不得代替其他单位制作印章。经营场所及设备发生变化的,须提前变更备案信息。没有在备案的经营场所由备案的经营者使用备案的设备开展经营活动的,代替其他单位制作印章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给予清退。(四)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五)政府赠送印章所使用的章材必须为合法企业提供,并提供有效的检测合格报告。(六)每个供应商申请加入前须按照制作技术要求提供一套本单位制作的样章备查(上一采购期已经提交过样章且本服务期印章材质技术等没有变化的,可免予重复提交),并按照样章标准提供服务。须已加入黑龙江印章业社会信息采集系统,具备公章备案条件。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分包名称: 政府赠送印章刻制服务
(1)、资格审查方法:
申请加入的经营主体须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传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含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证明以及资格性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印章材料检测合格报告、本单位经营场所照片(门口照片及室内照片)本单位相关设备证明照片等,并按照已公布的标准制作一套样章(法人章样章以经营者名字前两个字+样章字样制作,其它样章以供应商名称+样章字样做为企业名称制作)连同样章印模(使用本套样章分别加盖在一张A4白纸之上)送至点击登录查看(****)609房间。(上一采购期已经提交过样章且本服务期印章材质技术等没有变化的,可免予重复提交,只需要提交简要说明即可)
(2)、资格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样章材质及制作符合本次采购规定的标准要求。具备独立制作能力和条件。即可通过资格审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十三、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五、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998-5566按1
CA及签章服务: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CA在线办理页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其他补充事宜:
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哈尔滨市本级、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香坊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
征集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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