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传染病院食堂食材年度供应项目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鹤岗2025年12月17日
为规范我院食堂食材采购管理,保障全院职工饮食安全与营养均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我院食堂食材供应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鹤岗市传染病院食堂食材年度供应项目
2. 采购单位:鹤岗市传染病院
3. 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资金来源为医院自有资金,报价超过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经院内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1次,实行一年一签
5. 采购内容:涵盖食堂日常所需各类食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主食类:大米、面粉、杂粮等(须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肉类:猪肉、牛肉、鸡肉等(需具备检疫证明);
蔬菜类:新鲜蔬菜,无腐烂、无农药残留超标;
冻品类:冻禽、冻水产等(需符合冷链仓储及运输标准);
豆制品类:豆腐、干豆腐、腐竹等(需提供合格检测报告);
调味品及干货类:食用油、食盐、酱油、干货等(需为正规厂家生产,有QS/SC认证)。
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以附件以附件《鹤岗市****
二、食材供应核心要求
1.质量安全要求: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肉类、冻品等每次供货须随货附带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蔬菜类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或自检报告);调味品及干货类需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严禁供应过期、变质、掺假掺杂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材。
2.配送服务要求:供应商需按医院食堂每日下达的采购清单,在订货后24小时内将食材送达医院指定地点(食堂库房),并配合验收人员完成数量、质量核对。延迟送达的,每延迟30 分钟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食材经验收存在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无条件更换合格食材,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医院食堂运营损失及相关责任。针对鹤岗市冬季严寒等极端天气,供应商需制定专项保障方案,确保食材供应不受影响,不得因天气原因延迟或中断供货。
3.抽检及违约处理要求:医院采购监督小组将对供货食材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项目包括感官质量、标签标识、检验检疫证明等。抽检不合格的,供应商须立即召回该批次食材并更换;累计2次抽检不合格的,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经营、农产品销售等相关品类,且注册地在鹤岗市或在鹤岗市设有固定配送网点的供应商优先。
2.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肉类产品的,需额外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证书或合法屠宰企业的授权证明;豆制品供应若为小作坊生产的,需提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3. 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违法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相关征信证明。
4. 具备稳定的食材供货渠道和冷链配送能力,能保障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正常供应。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询价文件内容及递交要求
1. 询价文件组成: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函:注明食材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供货周期、售后服务承诺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食材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检疫证明样本;
(5)配送方案(含极端天气保障措施);
(6)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信用查询截图及书面承诺函;
(7)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近3年医院食堂食材供应合作合同复印件,如有)。
所有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请勿提前启封”字样。
2. 递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3. 递交地点:鹤岗市传染病院办公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路90号)
4.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需由经办人出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
5. 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五、评审与成交规则
1. 医院组建3人以上单数的询价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采购管理、食堂管理等部门人员,其中评审专家占比不低于2/3。
2.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分权重如下:
3.成交结果将在鹤岗市****
六、公告发布与联系方式
1. 发布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鹤岗市****
2.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 联系电话:****
4.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 - 11:00,13:00 - 16:00(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报名及文件费用,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活动产生的所有成本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资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医院任何采购项目,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医院有权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调整食材品类及数量,成交供应商需予以配合;因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询价活动无法进行的,医院有权终止本次询价,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医院对本次询价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鹤岗市传染病院食堂食材报价清单
报价单(食材).xlsx
鹤岗市传染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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