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国资公告〔2025〕154号国有资产拍卖补充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岳阳2025年12月16日
|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挂牌价:2330.557万元 | 保证金:5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6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2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岳阳市南湖景区渔人码头片区文旅配套项目经营权 |
|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为岳阳市南湖景区渔人码头片区文旅配套项目经营权,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经营项目:(一)赊月洞庭水上夜游演绎项目6年经营权,赊月洞庭为岳阳市南湖景区大型湖泊实景沉浸式水上夜游演绎项目,位于南湖南岸3公里沿线范围,总投资约5000万元,包含星河码头(含江湖酒馆)、水夜诗桥、兼葭之思、太白赊月、幻影流光、醉仙洞庭、荷塘梦境、人间看花、湖岸渔火、龙王伴舟十大展演区域(含展演水域)以及相关展演设施、灯光音响设备以及10艘展演游船等。经营权含“赊月洞庭”演绎项目冠名等相关无形资产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权,项目实施涵盖文化演艺、配套设施建设两大板块。经营期限:自****至****止。(二)赊月洞庭项目周边物业20年经营权,经营权所涉物业位于南湖景区金蟾路,包括潮巷子(3197.59㎡)、渔人码头经营亭(185.49㎡)、南湖院子1#(1432.33㎡)、万物制造局(430.42㎡)、自然星球酒店营业厅(35.25㎡)、水星1#(16.95㎡)、水星2#(16.2㎡)、金星3#(17.4㎡)、金星4#(17.88㎡)、金星5#(21.57㎡)、火星1#(33.8㎡)、南湖院子2#(934㎡),总建筑面积共计6338.88㎡。由于潮巷子物业的产权和租赁关系尚待理顺,因此本次经营权转让未包括此物业,经营权所涉物业实际建筑面积约3141.29㎡。经营期限:自****至****止。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13T日 至 2025年12月22T日 |
一、经营权转让方式及合同期履约保证金
为借助赊月洞庭项目推动周边闲置物业的开发,并确保渔人码头片区文旅配套项目(楞伽山片区)可持续和稳定地发展以及良性运营,现将赊月洞庭项目6年经营权及周边物业20年经营权合并为一个整体标的进行转让。拍卖成交后,受让人需交纳经营权项目运营期履约保证金(即运营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二、经营权使用费收取方式
1.赊月洞庭项目运营期间,转让人采取分成加保底的方式收取经营权使用费。
(1)转让人按照项目运营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门票、船票、船上餐饮、展演区及船上广告、游船租赁等所有运营项目收入)抽取15%的分成,并采用 T+7分账模式,但对外销售的联票,转让人仅对船票收入进行分成。
(2)本项目运营第一年为培育期,年运营收入在2000万元以内的,转让人按年保底价200万元收取经营权使用费,但年运营收入超出2000万元部分则按15%继续抽取分成。运营期第二至六年,转让人按照项目运营实际收入抽取分成,且上不封顶,但分成收入不得低于保底价。
(3)项目门票收入先汇入转让人账户,转让人须在收到款项后按T+7分账模式,并在扣除其应得分成后,将剩余款项足额转入受让人指定账户。若受让人当年缴纳的分成收入低于保底价的,则需在该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人补足保底差额。
2.赊月洞庭周边物业运营期间,转让人按照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固定金额收取经营权使用费。
三、拍卖方式及价格
(一)标的经营权采取对赊月洞庭项目六年运营期的分成保底价(分成收入超出保底价的据实结算)以及周边物业20年经营权价值(扣除33个月经营权使用费用后)进行网上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
(二)标的经营权拍卖价格
赊月洞庭项目6年经营权及周边物业20年经营权整体拍卖的起拍价、保留价均为人民币2330.557万元(即赊月洞庭项目首年度分成年保底价为200万元,第二至六年度分成保底价为300万元/年;周边物业20年经营权价格在扣除33个月使用费后为630.557万元),拍卖溢价部分则按照上述价格的组成比例分摊至各项目及相应年度。
四、经营权运营内容
标的经营权包含赊月洞庭水上夜游演绎项目和周边物业以及相关场地设施的日常经营管理权;赊月洞庭项目展演区及船上广告、游船租赁的经营权;“赊月洞庭”演绎项目冠名等相关无形资产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权。
由受让人自行负责经营权相关资产的运营及日常管理,具体运营内容包括:经营权所涉及资产(含无形资产)的自主经营或出租管理等,并按照标准及合理的价格向游客或使用者收取费用。
五、经营权运作模式
1.拍卖成交后,经营权受让人与转让人签署《经营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获得经营权,并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
2.在经营权有效期内,受让人有权对经营权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
3.在经营权有效期内,转让人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协议》对经营权受让人进行监管。
4.经营权有效期满后,《协议》自动终止,受让人将经营权项目相关资产移交至转让人。
六、勘查标的
竞买人在报名前务必亲自到经营权所涉资产(以下简称:资产)所在地认真勘查和仔细核实资产状况,并与现场管理方联系,对资产现状、配置和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权属、数量、分布位置、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以及瑕疵等进行实地查验和充分了解。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并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现场勘查(预约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七、标的瑕疵及免责声明
1.标的经营权所涉资产以现状(指权利现状和物理现状,含瑕疵含瑕疵)为准,委托人(即转让人,下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标的所涉瑕疵风险概由买受人(即受让人,下同)承担。
2.因建设单位尚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等原因,赊月洞庭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且相关设施设备可能存在需要维修、更换或升级的情形。受让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晓并确认项目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竣工验收情况、设施设备状况、技术性能、安全生产条件等),以及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充分调查和评估,并自愿接受该现状。受让人承诺将自行负责解决前述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延迟开业、运营受限、需投入额外改造费用等,该等现状及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受让人减少、迟延或拒绝支付经营权使用费(包括保底价与分成)的理由,也不构成其单方解除或终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正当理由。
3.赊月洞庭项目周边物业(指经营权所涉)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可能因历史原因存在规划、建设手续不完善等情形。受让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晓并确认上述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位置、权属、物理及法律现状),以及对物业现状进行了充分调查和评估,并自愿接受该现状。受让人承诺将自行负责办理物业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备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转让人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且该等现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受让人减少、迟延或拒绝支付经营权使用费,或要求解除、变更合同的理由。
4.赊月洞庭项目周边物业中万物制造局(双馆)及渔人码头经营亭目前尚有租约未到期,其中万物制造局租赁期限至****止,渔人码头经营亭租赁期限至****止。拍卖成交后转让人采取移交租赁合同关系的方式向受让人交付此两处物业,但剩余租期的租金归转让人所有,同时租赁合同到期后受让人应保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委托人未对经营权所涉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因此拍卖人无法对资产的质量状况与完好程度以及安全、环保等状况做出评价,一切以展示期现状为准。
6.由于光线等现场拍摄条件限制以及图片色差等原因,拍卖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标的图片与资产实物有可能不完全一致。
7.拍卖人在交易系统上传的标的图片、标的描述和相关信息,以及之前所发布的公告、编印的资料及说明,或者以其他形式对标的的真实性和品质以及参考价值等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和声像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当拍卖公告和拍卖资料有误时,以标的展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实物种类、品质、规格型号、数量、面积、权益状况以及显性与隐性瑕疵等)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参与竞拍。
8.竞买人对所发布的拍卖信息、标的状况(含显性或隐性瑕疵)等有疑问的,应当向拍卖人提出咨询并在拍卖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邮箱:****@qq.com)形式函告拍卖人。
9.竞买人应亲自勘查、认真核实、充分评估经营权所涉资产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状况、经营环境及市场前景、使用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瑕疵等),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概自行承担,拍卖人和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买人如未现场勘查标的或未了解标的瑕疵而报名参与竞拍则视为其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竞买申请手续
1.竞买人请于报名前持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书等)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面湖南CA岳阳受理点办理数字证书(****)。
2.竞买人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网上申请报名,并在交易系统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pdf)供资格前审(竞买人可提前向本公司提交材料进行预审),审查未通过则不可参与竞拍。报名截止时间:****17时。
九、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以本单位银行账户向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的子帐号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不得通过第三方交纳),并自行确认到账情况。
竞买成交的,买受人通过“交易系统”线上签署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付至拍卖人银行账户(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工商银行岳阳东茅岭支行,账号:1**** 0010 657,行号:1****),充抵应付的拍卖款项;竞买不成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不计息),但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的除外。
十、特别说明及声明
1.竞买人报名前务必亲自向拍卖人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受让经营条件以及经营权转让协议签订等相关情况,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且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法律效力。
2.由于经营权转让协议部分内容有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因此不宜网上公开发布,请竞买人务必到转让人处(点击登录查看)索取上述文件。
3.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经营权转让协议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自愿接受协议条款的约束以及对条款内容无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转让或单方面终止经营权转让协议以及在签订协议时变更场地设施用途,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合同原则以及拍卖文件相关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协议条款。
4.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充分理解竞拍文件以及经营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并据此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一、经营权转让条件及要求
1.标的经营权按照场地和设施等现状(指权利现状和物理现状,含瑕疵)以及转让条件进行拍卖和交付。
2.场地的用途:合同期间,场地设施仅可供经营权相关项目使用;受让人严禁经营或存放任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经营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业态。非经转让人书面同意,受让人不得改变场地设施用途。
3.受让人在经营权有效期内享有经营、使用和依法处分经营相关资产的权利。受让人应按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按《协议》履行权利和义务。
4.受让人在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并无条件服从转让人监管,同时自觉履行《协议》规定义务,否则转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支付违约金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受让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1)受让人应具备经营主体资格,并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和手续,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2)由受让人负责赊月洞庭项目的日常运营与演艺事务,同时承担本项目的全部运营及维护成本(厂家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由南欣公司协调省文发公司或生产厂家进行处理)。
(3)受让人可自主经营赊月洞庭项目周边物业或经转让人允许后转租。转让人负责物业主体结构维修与保养工作,受让人则负责物业日常维护事宜,相关一切费用各自承担。
(4)标的经营权运营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成本(含场地设施等建设、运营、维护费用)以及管理费(含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费)、建筑物及设施保险费用、折旧摊销(结转)费用和财务费用等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5)受让人开展经营活动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和基金自行承担,并对其在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负责。
6.为提升表演的吸引力和游客的体验感,受让人可对演艺节目、灯光音响等设备设施进行优化调整(优化调整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相关费用结算以南湖新区财政部门评审结果为准(总结算价不高于200万元,如经财评确认的总结算价超过200万元,则超出部分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并从第六年上缴的经营权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7.受让人须保证赊月洞庭项目在6年经营期内持续、稳定运营。如因受让人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因自身原因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导致《经营权转让合同》提前解除的,转让人有权没收受让人已缴纳的500万元运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受让人在赊月洞庭项目上投入的任何优化调整、提质改造费用,转让人均不予结算或补偿,亦不得冲抵任何经营权价款,并有权同时终止周边物业的经营权。
8.在赊月洞庭经营期间,南欣公司内部结算优惠价向受让人供应中华大熊猫苑门票。买受人不得单独销售该门票,仅可将其组合为联票销售。
9.在赊月洞庭项目经营期间,转让人免费提供该项目经营所需的办公室、演员化妆间、休息间、道具服装仓库、演员食堂、宿舍供受让人使用。
10.在赊月洞庭项目经营期间,转让人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出借两台摆渡车给受让人,供其在南湖三圈接送顾客;同时协调并授权受让人在南湖水域开展摆渡经营活动(受让人自主投资、自负盈亏);此外转让人对演出区域实施划区管理,禁止除渔业公司外的非受让人船只驶入。
11.在赊月洞庭项目经营期间,转让人提供西入口停车场的40个停车牌,供买受人工作车辆停放使用。
12.由转让人承担完善天赋演艺号船只顶棚(软顶可开合)的工作,并解决船只发动机等现有设施设备的遗留问题,以确保交付的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13.在赊月洞庭项目经营合同期间,转让人协助其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申请在西入口至南湖院子2#沿线金蟾路上的草坪、水泥坪内开展商业业态经营的报批工作。买受人自行投资、自负盈亏,经营项目涵盖但不限于餐车、集装箱相关业务,以及举办各类音乐节和商业活动。 相关手续及审批由受让人负责依法办理并自行承担费用;因未办理合法手续和审批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受让人承担。
14.对于赊月洞庭项目周边物业,转让人给予受让人33个月物业经营培育期,并免除该物业33个月经营权使用费。因受让人原因或其他非转让人原因导致经营权转让合同提前终止/解除的,受让人应当补交经营培育期的已减免的租金。
15.赊月洞庭项目周边潮巷子(滨泰)物业,总建筑面积3197.59平方米。因存在产权和租赁关系问题,未包含在经营权转让所涉资产范围,待关系厘清后转让人再商定物业处理方式,并按商定方式移交给受让人,同时收取经评估后的经营权使用费用,并且合同期间不得移交第三方经营。
16.受让人应合理使用经营相关资产,如需在经营场地建设或对经营资产进行装饰装修和改造须征得转让人同意,并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17.受让人是经营权项目的安全及环保责任主体,也是经营权所涉资产的实际管理人,因经营活动或经营相关资产所涉及的一切人身和财产安全责任、环保责任事件及纠纷(包括对受害第三人的赔偿)自行承担。受让人应具备专业的技术与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以保障游客、工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受让人须购买公众责任险、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团体意外险以及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18.运营期内的环境保护
(1)受让人不得在经营权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
(2)受让人应当执行或适用法律规定、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公布相应的环保信息。
(3)受让人在经营权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期间应根据《协议》中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19.经营权转让条件及要求未尽事宜详见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约定,受让人须无条件接受协议相关条款的约束。
二、拍卖价格的定义
1.拍卖标的保留价、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佣金以及受让人在标的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基金。
2.拍卖价格不包含受让人在使用场地设施等开展经营产生的一切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耗材物料成本、设备设施及绿化等的采购及维护成本等)、税项、政府性基金(如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税务、消防、综合治理、市容环卫、城管收费等)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天然气、物业、通讯、保险、有线电视及宽带费用等)等,该类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经营权转让税费的承担
由转让人开具标的经营权的转让价款发票,并承担转让收入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和基金等。
四、交易服务费
依照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规定,拍卖成交后岳阳市****
五、买受佣金
标的成交的,拍卖人向买受人(即受让人)按照成交总价(合同期经营权使用费总额)的0.65%收取佣金,该费用仅限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
六、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1.标的成交后,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发起网签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3.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转让人(即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网签工作。
七、支付拍卖成交款项
1.买受人须在****12时前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
2.买受人须在****12时前向拍卖人付清买受佣金。
3.买受人应在经营权转让价款之外另行交纳合同期履约保证金(即运营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受让人须于拍卖成交后15日内向转让人一次性全额缴清。
4.买受人在付清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并线上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即经营权转让协议,下同)后5个工作日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0万元)由拍卖人转付至转让人银行账户抵作经营权转让款项。
5.各年度经营权转让价款按照当年度保底价每次预交半年的经营权使用费, 超过保底价的收入分成部分按拍卖约定缴纳,并由买受人直接支付到转让人银行账户。
八、经营权移交
(一)经营权交付标准
双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转让人在运营保证金以及首期经营权转让价款收讫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受让人办理标的经营权交付手续。
1.经营权交付日
双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并在收讫运营保证金以及首期经营权转让价款后15日内,转让人向受让人交付标的。
2.经营权交付清单
指本经营项目所包含的场地、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经营性资产(含有形及无形资产)。
3.经营权所涉资产按现状交付
标的经营权按所涉资产现状(指权利现状和物理现状,含瑕疵)以及转让条件和要求进行交付。意向受让人确认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经营权移交所涉资产的现状无异议、以及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受让人承诺因资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自行承担。
转让方确认经营权移交所涉资产不附带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等第三方权益和其他债务,如有以上情况,应由转让方全部清偿。
4.转让人若拖延或不及时交付标的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转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5.周边物业中万物制造局(双馆)及渔人码头经营亭目前尚有租约未到期,拍卖成交后转让人采取移交租赁合同关系的方式向受让人交付此两处物业,但剩余租期的租金归转让人所有,同时租赁合同到期后受让人应保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经营期限自****开始计算,标的在交割日前所欠水电、燃气、网络通讯、物业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协调和解决,但交割日后则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7.经营权所涉资产的适用性
(1)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资产状况,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经营项目的准入条件以及资产的适用性,如因资产缺陷或自身资格条件等原因无法办理经营相关证照和手续进行营业的,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2)转让人对受让人的建设、改造、装修等方案能否通过相关行政审批不做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亲自到相关部门充分了解并确认上述方案及使用条件等是否切实可行,如未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导致经营项目不能实施的,则视为受让人的投资风险,且不影响本次拍卖法律效力。
(3)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充分考虑经营项目及相应的建设、改造、装修应符合转让人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8.受让人自行负责经营权所涉资产的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验收,同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如经营相关资产涉及到消防安全等行政许可的,则由受让人自行负责进行消防设计、布置消防设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验收,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二)经营权交付程序
1.受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后,向拍卖人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凭此文件与转让人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
2.经营权所涉资产由转让人直接向受让人交付,并且双方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自《标的移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标的经营权移交给买受人。
3.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人的标的交付通知后,于3日内积极配合交接并无条件受领标的进行接业管理。受让人若拖延或不及时受领标的造成转让人损失的,由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经营权收回
经营权有效期满或因受让人原因解除《协议》的,受让人添置的可移动物品自行带走,但附着于经营场地、建筑物的固定装饰装修及设施(含消防设施)无偿归转让人所有,并且受让人无权对经营期间的投入要求任何补偿。受让人应当将经营相关资产及档案资料完好无损、完整规范的移交给转让人,且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等物权及债权限制。受让人返还的资产应符合根据其性能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因错误使用或人为损坏需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
标的经营权相关资产的回收时间、回收清单、移交标准及移交程序等以双方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为准。
九、买受人违约责任
1.竞买人办理报名登记时,提交虚假资格证明文件或者与其他竞买人恶意串通导致拍卖无效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违约竞买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期配合竞买资格审核、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易合同、或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款项的,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财政部门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允许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违约买受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成交总价30%的违约金。
买受人违约的,拍卖人有权以保证金充抵本次拍卖的委托及买受佣金、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拍卖款项,也可经委托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和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的,违约买受人应当在20天内补足差额,并且不得再次参与拍卖。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于约定时间内受领拍卖标的及相关文件。买受人逾期受领拍卖标的,或者违约不支付成交款项,导致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拍卖标的的,应当向委托人支付保管费(10000元/天)、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标的毁损、灭失的风险。
4.买受人需承担因违约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的拍卖佣金、价差损失、保管费、保险费、资金利息、违约金等,导致拍卖人或委托人提请诉讼的,还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以竞买人、买受人共同身份认可和接受“交易系统”上传的竞拍文件以及经营权转让协议所有条款的规定和约定,并接受其约束且无任何异议,同时买受人不得整体转让或单方面终止经营权转让协议,但委托人有权在不违反协议以及拍卖文件原则性规定和约定的前提下,可以完善经营权转让协议的相关条款。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6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2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6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2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前审 | |
| 起始价:2330.557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2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当前最高价,并始终以系统实际接受的最高价为准。竞价结束时,如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系统按当前最高价确定成交价及买受人,并自动生成成交提示信息。 |
岳阳市南湖景区龙山片区部分经营权拍卖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转让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 1 | 岳阳市南湖景区渔人码头片区文旅配套项目经营权 | 标的经营权包括以下两个项目: 1、赊月洞庭水上夜游演绎项目6年经营权 赊月洞庭为岳阳市南湖景区大型湖泊实景沉浸式水上夜游演绎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项目位于南湖南岸3公里沿线范围,包含星河码头(含江湖酒馆)、水夜诗桥、兼葭之思、太白赊月、幻影流光、醉仙洞庭、荷塘梦境、人间看花、湖岸渔火、龙王伴舟十大展演区域(含展演水域)以及相关展演设施、灯光音响设备以及10艘展演游船等。经营权含“赊月洞庭”演绎项目冠名等相关无形资产在合同期限内使用权,项目实施涵盖文化演艺、配套设施建设两大板块。经营期限:自****至****止。 2、赊月洞庭项目周边物业20年经营权 经营权所涉物业位于南湖景区**** 经营期限:自****至****止。 | 岳阳市南湖新区 | 2330.557 万 元 (按保底价竞拍,即赊月洞庭项目首年度分成年保底价为200万元,第二至六年度分成保底价为300万元/年;周边物业20年经营权价格在扣除33个月使用费后为630.557万元) | 50万元 | 20万元 |
特别说明:
(一)因建设单位尚未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等原因,赊月洞庭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且相关设施设备可能存在需要维修、更换或升级的情形。受让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晓并确认项目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竣工验收情况、设施设备状况、技术性能、安全生产条件等),以及对项目现状进行了充分调查和评估,并自愿接受该现状。受让人承诺将自行负责解决前述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延迟开业、运营受限、需投入额外改造费用等,该等现状及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受让人减少、迟延或拒绝支付经营权使用费(包括保底价与分成)的理由,也不构成其单方解除或终止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正当理由。
(二)赊月洞庭项目周边物业(指经营权所涉物业)均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且可能因历史原因存在规划、建设手续不完善等情形。受让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晓并确认上述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位置、权属、物理及法律现状),以及对物业现状进行了充分调查和评估,并自愿接受该现状。受让人承诺将自行负责办理物业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备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及责任。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且该等现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受让人减少、迟延或拒绝支付经营权使用费,或要求解除、变更合同的理由。
(三)经营权所涉物业中万物制造局(双馆)及渔人码头经营亭目前尚有租约未到期,其中万物制造局租赁期限至****止,渔人码头经营亭租赁期限至****止。拍卖成交后转让人采取移交租赁合同关系的方式向受让人交付此两处物业,但剩余租期的租金归转让人所有,同时租赁合同到期后受让人应保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转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2.242.228.198:909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竞买资格要求并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交易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标的公开转让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6时00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6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岳阳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转让人提交竞价申请及相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pdf)供资格前审(审查未通过则不可参与竞拍,竞买人可提前向本公司提交证明材料进行预审),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7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转让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附件:
岳国资公告〔2025〕154号国有资产拍卖补充公告
根据 点击登录查看 来函,现将****发布的岳国资公告(2025)154号国有资产交易公告做如下调整:
一、受让人资格条件
(一)第2条第(1)款修正为:具备组建专业运营团队的能力,其中包含不低于20人拥有船员服务簿;不低于10人拥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三类及以上驾驶员资格),并具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含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基本培训、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或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不低于1人拥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不低于1人拥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与资格证书)
(二)第2条第(2)款修正为:运营团队核心成员(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船员、主要演职人员)应与竞买人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其中拥有船员服务簿的成员需提供不低于5人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提供不低于15人近三个月的工资缴纳凭证;拥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并具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含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基本培训、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或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的成员需不低于 4 人近一个月的工资 、社保缴纳凭证。
(三)资格审查附件列表(法人申请)根据上述(一)(二)项变更内容做出如下修正:
列表序号3:应提交下列文件:(1)专业人员花名册;(2)不低于20人拥有船员服务簿;(3)不低于10人拥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三类及以上驾驶员资格),并具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含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基本培训、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或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4)不低于1人拥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不低于1人拥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与资格证书)
列表序号4:应提交下列文件:(1)不低于5人的船员服务簿成员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2)不低于15人的船员服务簿成员近三个月的工资缴纳凭证;(3)拥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并具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含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基本培训、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或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的成员(不低于4人)近一个月的工资、社保缴纳凭证。
二、标的展示时间原为****至 ****,现将结束时间顺延至****。
三、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时间变更如下:
(一)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拍卖人在“交易系统”完成《成交确认书》等网签工作。
(二)买受人须在****17时前配合转让人(即委托人)在“交易系统”完成《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网签工作。
四、支付拍卖成交款项时间变更如下:
(一)买受人须在****12时前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清交易服务费。
(二)买受人须在****12时前向拍卖人付清买受佣金。
五、除上述内容需更正外,其他拍卖事项不做更改。
特此公告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竞买人应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前从事“沉浸式演出、演出经纪、物业管理”经营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为200万元(含)及以上(需提供本单位或演出服务单位的演出许可证及相关证明)。
2.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与运营能力:
(1)具备组建专业运营团队的能力,其中包含不低于20人拥有船员服务簿;不低于10人拥有内河船舶船员适认证书(三类及以上驾驶员资格),并具有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含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基本培训、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或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不低于1人拥有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不低于1人拥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与资格证书)
(2)运营团队核心成员(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船员、主要演职人员)应与竞买人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其中拥有船员服务簿的成员需提供不低于5人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提供不低于15人近三个月的工资缴纳凭证;拥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并具有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含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基本培训、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或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的成员需不低于 4 人近一个月的工资 、社保缴纳凭证。
(3)具有文旅项目策划与运营能力,大型文旅项目运营服务案例不少于三个。
3.竞买人不得为人民法院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的失信行为人以及“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列入的经营异常或违法失信企业。
4.竞买人不得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竞拍。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
岳国资公告〔2025〕154号国有资产拍卖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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