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池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炉渣、飞灰检测服务上限控制价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函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河池市****
(三)检测对象:项目医疗焚烧设备内自2023年留存至今的炉渣、飞灰,已装袋。
二、询价内容
本次询价为河池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建项目炉渣、飞灰检测服务上限控制价,服务内容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等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样品的采集、制样和试验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二)根据检测结果,对本项目炉渣、飞灰分别作出是否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标准进行判断,报告需加盖检测专用章及CMA章。
(三)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采样,采样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分析、出具检测报告等全部工作。
三、报价及服务要求
(一)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检测采样费、检测方案及检测报告编制费用;
2.计入必要的各项税金。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能力。
(三)供应商应为国内注册法人单位(指按国家有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即具备CMA认证证书),同时具备汞、铜、锌、镉、钡、镍、铍、铅、硒、六价铬、砷等检测能力。
(四)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材料的递交及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供应商于****18:00(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材料(含报价函、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形式递交到询价人处。
(二)地点:河池市****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谭 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