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广元2025年12月15日
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一、招标条件
本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所有设计,通过评审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3.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即包括:资料费、设计费、税费、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费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4.知识产权。采购人拥有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包括本项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利于设计成果的理解和使用的所有基础性、关键性、可编辑的工程数据文件等资料。采购人完全享有勘测设计成果著作权,署名权除外。5.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派驻不少于1人常驻采购人指定地点,专门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方面问题,直到项目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派驻人员食宿自理。5.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派驻不少于1人常驻采购人指定地点,专门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设计方面问题,直到项目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派驻人员食宿自理。6.验收供应商按照本项目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勘测设计成果获采购人组成的评审组审核通过,本项目的所有成果资料递交采购人。采购人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要求进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旺苍县城市提能环境改造项目(一期)-城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递交方式: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七、其他
一、服务内容
工程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
1、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勘察测绘资料、采购人意见,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设计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及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预算),在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配合采购人进行施工图纸审查。
二、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2、设计成果及深度应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要求,对所编制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满足国家现行规定的设计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旺苍县****
联系人:昝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屏华府社区3楼
联系人:冉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冉沛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