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第十六中学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四川达州2025年12月15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达州市 | 公告时间 | **** 16:44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达州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各潜在供应商:
因项目需要现做出以下更正:
更正前:报价说明“供应商应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率报价,供应商的结算价格=同类产品基准价×(1-下浮率)。(下浮率≥100%或者下浮率≤0,作为无效响应,下浮率的定义:如产品 10 元,优惠 2 元,即下浮率为 20%。)”
更正后为:1.供应商按百分比形式报价,即统一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为:1-统一下浮率(如A供应商的统一下浮率30%,A供应商在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应填写70%。统一下浮率≥100%或者统一下浮率<0%,作为无效响应)。2.结算单价=同类产品基准价*(1-统一下浮率)。3.举例:如甲产品售价10元,A供应商降价3元,即A供应商的统一下浮率为 30%。A供应商关于甲产品的结算单价=甲产品的同类产品基准价*(1-A供应商的统一下浮率)=甲产品的同类产品基准价*(1-30%))。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采购需求内容,以磋商文件为准。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达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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