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遗书 - 船舶管理服务采购
全部类型海南三亚2025年12月15日
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
致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调整,现对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作出如下补遗与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现调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包含港澳依法注册的企业)。
三、除上述调整外,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
四、本补遗书为原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原文件与本补遗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均维持原公告不变,不因本补遗而顺延。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本补遗内容,并据此准备投标文件。因未及时关注本补遗内容而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