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南部餐厨垃圾再生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答疑澄清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5年12月15日
永州市南部餐厨垃圾再生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答疑澄清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永州市南部餐厨垃圾再生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以下问题进行澄清:
1、提问:请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是否属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业绩范畴内,请明确。
答:是的。
2、提问:关于永州市南部餐厨垃圾再生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我司有以下疑问请给予澄清答疑。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2.特殊技术要求中要求 除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外,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1、整体资源化率(资源化产品重量/入厂垃圾总重量)≥80%; 2、杂质率(出厂杂质重量/入厂垃圾总重量)≤18%(杂质包含大渣与离心渣以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其它固体废弃物); 3、全厂生产电耗(含除臭等所有生产环节)≤35kW.h/t (进厂垃圾总重量) 4、产品品质满足厨余垃圾资源化衍生物安全利用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中有机酸碳源要求 5.无知识产权纠纷”、
3.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中要求 本项目为达到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综合利用目的,需采用新技术施工,投标人技术标准应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中与本项目有关技术,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请明确告知以上要求,投标人具体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谢谢。
答:投标人应采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中的绿色技术,提供能证明投标人拥有此技术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拥有此技术权利人的授权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专利证书、类似项目案例等证明材料,并证明能够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根据湖南省招投标统一信用有关要求,拟在****(含)全面启用新信用,请各潜在投标人请使用全省统一的信用评价结果,否则会影响项目正常招投标活动。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9:00。
5、其他不变。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
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
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延期开标:2026 - 01 - 05 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永州市****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道县****
联系人:黄浩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
联系人: 邓强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邓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