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0台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经营权(三次挂牌)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2月15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保证金金额(元) 500000 ( 50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人 鲁艺 ****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申请与承诺标的基本信息出租方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标的资产信息评估信息项目附件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0台公交车车身广告位经营权(三次挂牌)
租赁底价 161.478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截至日期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恩施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0304H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5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第四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标准的5%上浮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否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50万元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所指定账户,“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本次招租期限为5年,租金分年支付。第四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标准上浮5%。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200辆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保证金扣除应收取的租赁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金额转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一次性足额交至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界面中完成对首年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首年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年租金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公交车身广告投放位置:公交车车身外部、内部(玻璃除外)。
5、意向承租方承诺在取得租赁权后,在投放广告时须严格执行公交车广告发布标准及要求,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发布前将广告位的设置样式及发布广告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6、临近经营权合同到期前,承租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广告发布协议,须提前报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发布,未经出租方书面确认的广告合同一律无效。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须立即停止广告经营活动,并配合出租方完成设施交接。到期前已签订但未执行完毕的广告协议,须经出租方书面认可后,按出租方要求处理(如终止、退款或协商续签)。
7、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设置广告设施和发布广告,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投放有伤社会风化及影响市容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严禁出现广告用语不规范,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8、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在安装和发布广告时,不得损坏公交车辆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接受公交公司监督,且不能影响公交车辆的正常营运。
9、承租方必须保证所有广告画面要始终确保完好、平整,如有损坏、画面模糊的应当及时更换。若因广告发布导致的其他原因等现象被上级相关部门、甲方查获或媒体曝光的,限一日内整改到位,并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违约金交甲方,逾期未交将以违约金3倍金额从履约保证金扣除。若造成不良影响等难以消除的将追求相关法律责任。
10、意向承租方取得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后,需按照第一年租金的10%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等情况后无息退还。
11、合同期内,遇到车辆大修、事故、年审、保养等原因导致车辆短期不能上路行驶的,租金不予调整。
12、合同期内,遇到车辆大修、事故、年审、保养、更新、线路调整、车辆调整等原因引起广告画面有损坏的承租方应当进行修复或者重新制作,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3、本次交易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产权交易租赁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4、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湖北智德益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招租标的出具的评估报告(智德益友评报字【ZD2025】第06-007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15、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200辆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一经报名登记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在网站公告底部的合同内容,承诺取得经营权后由出租方将合同中承租方信息、出租期限、出租方式、出租价款及支付方式等空白地方填充后按照该租赁合同签订。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三年及以上的企业法人,具有《广告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广告发布资质,实缴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于报名登记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供近三年广告行业经营业绩(20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附发票佐证),并同时提供3人或以上企业员工社保缴纳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了解公交车身广告发布位置以及发布规范要求,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本次出租的公交车车身广告位涉及的公交车共计200台,公交车线路35条,其中:1A路12台,1B路13台,2A路9台,2B路9台,3路5台,6路17台,8路10台,9路1台,10路8台,11路12台,12路3台,15路1台,16路4台,18路1台,19路2台,21路3台,22路11台,23路1台,25路4台,27路8台,28路5台,29路4台,30路11台,31路6台,35路5台,37路1台,38路3台,39A、B路共4台,43A、B路共5台,芭蕉线路12台,朱砂溪线路2台,大峡谷线路7台,大转拐线路1台。
4、如涉及到车辆增加、车辆报废,租金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单价核算后进行结算(每台车辆每天租金计算=年租金额度÷车辆总数÷356天)。
5、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履行报名手续且按照要求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在场内履行。若本次车身广告位招租的最终成交方非原承租方,对于原承租方已签订的长期车身广告租赁合同,剩余租赁期限对应的租金按以下标准结算:新承租价÷车辆总数÷365×剩余天数×未到期车辆总数。上述结算金额由原承租方一次性转至新承租方指定账户。
6、本次出租标的移交事宜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负责移交。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200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金转出至已绑定的银行账户;
(三)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光谷联交所将按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1)招租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3)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签订《200辆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及未支付交易价款的或未按相关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200辆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租赁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其他说明信息
本次拟招租的公交车车身广告位涉及的公交车共计200台,公交车线路35条。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湖北智德益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 ****.00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核准(备案)机构 恩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200辆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租赁交易合同(模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