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四平2025年12月12日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YZB2025 - 1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实训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8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实训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实训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公告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磋商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磋商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磋商公告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长春市****
或通过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制造与检测专业实训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需求:采购数量及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采购预算:29.8 万元
8.最高限价:29.8 万元
9.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等国家
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
资格条件承诺函。
联系人: 张晶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underline{张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underline{}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