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宜阳新区存量房源三期装修工程家电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5年12月12日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宜春市宜阳新区存量房源三期装修工程家电采购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市宜阳新区存量房源三期装修工程家电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二项评分标准
1、(二)技术部分“产品技术性能”第三、1.5P 挂机空调性能评审:7、空调所用电机(含室内风机、室外风机、压缩机电机等)均采用铜绕组;满足的得1分。现变更为:7、空调所用核心部件:室内机蒸发器盘管、室外机冷凝器盘管、空调压缩机、空调室内机与室外机连接管均采用铜质材料;满足的得1分。
2、(三)商务部分“售后服务体系”1、为提升空调产品的匹配度、一致性和稳定性,同时给采购人提供长久的服务保障和核心配件供应,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或其子公司或分公司具有压缩机制造生产能力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其中一款投标空调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实验报告,压缩机如为空调制造商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生产,需提供空调制造商出具的压缩机制造商是空调制造商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现变更为:1、为提升空调产品的匹配度、一致性和稳定性,同时给采购人提供长久的服务保障和核心配件供应,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或所属集团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参股公司具有压缩机制造生产能力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所投空调产品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实验报告,压缩机如为空调制造商或所属集团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参股公司)生产,需提供空调制造商出具的压缩机制造商是空调制造商所属集团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或参股公司的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三)商务部分“节能系统”评审依据:提供相应证书或批文扫描件佐证证书或批文中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名称一致。现变更为: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资料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 不得分。
4、(三)商务部分“产品质量科技水平”
1、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包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具有一个奖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2、所投空调产品制造商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得4分。
3、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不得分。现变更为:所投空调品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包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每具有一个奖项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4、所投空调品牌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符不得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以上内容更改,其他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春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女士
电话:****
电子函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