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科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安保科技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回复部分: 1、招标文件资格业绩及评分业绩,如果业绩合同没有人数体现,可以用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吗 回复:予以认可。 二、澄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原描述为: “1095日历天(自****起至****止,每年服务期满后,供应商服务经考核合格,在甲乙双方原有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同意,可签订下一年服务期合同)。” 实为“1095日历天(自****起至****止,每年服务期满后,供应商服务经考核合格,在甲乙双方原有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同意,可签订下一年服务期合同)。” 三、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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