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君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026年12月宜宾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所辖项目商混泵送服务竞价采购(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5年12月12日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2月-2026年12月宜宾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所辖项目商混泵送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现就2025年12月-2026年12月宜宾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所辖项目商混泵送服务采购事宜进行竞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价要求的竞价人参与竞价,具体竞价采购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2月-2026年12月宜宾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所辖项目商混泵送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包含但不限于江安县、高县、筠连县、叙州区、高新区等项目、暂估年度浇筑总方量约10万m3,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商混泵送服务(含车泵、柴油泵、泵管等机械设备及耗材)
(二)交货/服务/工期:2025年12月-2026年12月底(具体各个项目实际服务工期以各项目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三)交货/服务/工程地点:宜宾市(含各区、县)范围内所辖项目(具体以实际项目情况为准)
(四)交货/服务/工程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1.提供所有的商混泵送涉及的机械设备、耗材等,包含泵管、管卡、胶圈等材料设备正常损耗费用、燃油费、运输费、开票的税费、机械操作人员费等一切泵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混凝土泵管所用钢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足够的强度、耐压性、耐性和耐腐蚀性。泵送管道的设计应符合GB0068-2018《混凝土泵送管道设计规范》标准,泵送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GB/T11836-2014《混凝土泵送管道连接器》标准,采用卡箍式连接器,并根据管道直径和压力等级选择相应的连接器,泵送管道的管径应根据泵送流量和泵送距离进行选择,使用 5.0mm以上壁厚的国标无缝钢管,管道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D(D为管道直径),商混泵送依据《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 等标准执行。
2.中选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施工需要,具备能同时满足各区、县多个项目泵送服务需求的能力,因中选单位机械设备未能及时到场导致商混浇筑工期延误的,按1000元/天对中选进行处罚,如因中选单位原因导致到场的商混浇筑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由中选单位承担我方所有损失。
(五)验收标准: 根据实际浇筑的商混方量按项目分别结算。
(六)最高限价/控制价:
1.本项目控制价为:****.00元(含税 9 %),参选价均不能超控制价,高于控制价作废选处理(具体各规格车泵、柴油泵的控制单价详见报价表)。
2.控制价含税情况仅指采购人控制价的税率情况,各参选人可根据自身可开具的税点进行填报参选价,但是填报参选价时必须注明自身可开具的税点。
(七)是否踏勘现场:□ 组织 √ 不组织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不组织潜在竞价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
(八)付款方式:
1.根据实际浇筑的商混方量按项目分别结算,
2.次月支付上月结算金额的100%。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电汇。
注:因各项目需单独结算,本次采购先与中选单位先签订年度泵送服务合同,后续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再单独签订泵送服务结算合同,便于各项目成本划分。
(九)其余事项:详见合同模板附件相关条款。
三、竞价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 12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为:2025年12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三)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 日15时 00 分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发布。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应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服务或承接类似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要求: /
(三)业绩要求: 至少提供1个2022年12月-2025年12月商混泵送服务类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证明资料、中选(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
(四)信誉要求: 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五)其他要求:参选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施工需要,具备能同时满足各区、县多个项目泵送服务需求的能力
五、报价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一)报价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金额5000.00元,缴纳截止时间:****15 时00分(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缴纳的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的报价保证金缴纳形式:
√现金缴纳(需从竞价人基本账户转出)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1.以现金形式缴纳报价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收款账户信息
竞价人须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
开户账号:以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2)缴纳程序
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注:请在保证金缴纳时备注**项目的报价保证金。
2.注意事项:
(1)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兼容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另,区域性的地方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或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3)供应商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
(4)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供应商须按照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设定的流程向承保机构申请投保(投保金额须与本项目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出具电子保函(保单)。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选金额的 5 %
参与竞价人可以选用下列任一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入围竞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入围竞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1)竞价人可以选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2)以公对公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见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信息。
(3)请在保证金缴纳时备注**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三)退还报价保证金的要求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
2.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供应商缴纳账户。
六、竞价要求
(一)竞价方式:多轮竞价(本项目采用二轮竞价,第二轮未报价视为放弃,以第一轮报价为准)
(二)本项目的平台竞价要求:
□只报总金额。
√只报总金额,但需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报价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总金额是根据报价清单要求填写的下浮比例下浮计算后的金额,报价清单中的各项单价根据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若竞价人下浮计算错误,则根据竞价人所报的总金额与控制价总金额反算计算出下浮比例,清单中各项单价按反算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竞价人上传报价文件时需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上传,具体报价计算规则详见响应文件报价清单)。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根据竞价要求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每轮竞价截止时间,竞价人应在每轮竞价截止时间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件和报价清单文件上传到“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若不能多个文件上传,可将全部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上传)
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项目中,竞价人所报价格单位为元(RMB)开选一览表所填报价必须为总金额或汇总后金额,最多保留2位小数。
2.二轮报价上传的报价清单,可只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版报价清单,但第一轮须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
七、评审方法
最低有效价法
注:1.若竞价人所报税率不一致的,以不含税竞价报价进行评审。
2.若出现不含税价格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根据竞价单位所报的税率,优先选择报价税率更高的单位,若出现不含税价和税率都相同的情况,则根据报价响应时间,优先选择报价时间更早的单位的方式选择中选候选人。
八、定选办法
1.根据评审办法,采购人将选择价格最低的竞价人为本项目中选人候选人。
2.若竞价采购最终结果不满足采购方需求,采购方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异议提出时间
参与竞价单位对竞价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出。
十、参与竞价有效期: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十一、中选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参与单位自行登录查看。
十二、参与单位注册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竞价人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二)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及其他说明
(一)不同竞价人之间存在下载竞价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选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选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报价保证金。
(三)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报价,使得其竞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价人作出书面说明,评审小组应从竞价人制造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货期、安装调试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竞价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审小组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竞价人不能说明或者评审小组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竞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应作否决处理。
(四)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竞价文件涉及建议品牌,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物资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其品牌具有可替代性。
(五)异议渠道
1.参与竞价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2.质疑(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八点要求。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采购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本采购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以采购人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
(二)中选单位需承担本平台电子交易服务费,金额为无税中选金额的0.2%(单次上限为8000元),中选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支付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账户如下: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04961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州支行
十五、联系方式
招选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招选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丽雅龙城5栋商业
招选单位联系人: (经办人)周强
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及投诉意见反馈:丽雅建工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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