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6年采购计划的通知
全部类型安徽亳州2025年12月12日
各部门、各院系:
为增强我校采购工作的计划性,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报送2026年度采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贷款和自筹资金等,预算5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除外),均应当申报年度采购计划。
二、申报原则
(一)预算先行。各单位务必秉持勤俭节约的理念,科学合理规划采购内容,根据2026年年度预算,结合本单位工作安排进行填报。经复核确无采购计划的,须按“零申报”提交。不得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和重复采购。
(二)应报尽报。各单位应科学、严谨、完整地申报年度采购计划,做到应报尽报。同类项目归并申报,严禁拆分项目、化整为零等规避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的行为。
(三)当年执行。原则上年中不再接收需经学校统一采购的新增项目,所有统一采购项目在****之前进入采购程序,以保障在本财政年度内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支付。
三、申报步骤
(一)各部门、各院系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填报《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采购计划表》(附件1)。
(二)****前将签字盖章扫描版连同Excel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bzuu.edu.cn,邮件命名主题为“XX部门/院系2026年采购计划表”。逾期视为2026年度无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申报表进行整理与汇总,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纳入学校2026年采购计划。后续采购工作将严格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原则,未列入计划的采购项目,原则上不予执行。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采购计划表.xlsx'}" style="font-size:18px;text-decoration:underline;">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采购计划表.xlsx
附件2.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 年版).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