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须知及运输要求(一)发站:将军庙
(二)到站:大坝站。当大坝站出现拥堵、停装时,报请我公司同意后可临时调整至梅花井站。至梅花站的运费按实际发生的国铁运费核增。
(三)报价方式:报价按铁路非议价期间的正常铁路运费核算,当铁路运费政策调整时,依据铁路货票的实际金额做相应调整。报价的行径路线以乌将线-兰新线将红沙泉一矿煤炭发运至大坝站;当行经路线为将淖线、红淖线时,结算价格按中标价格相应核减铁路运费。
(四)本标段运输方式:自备集装箱“门到站”。
(五)报价参考:承运商报价须考虑乌局铁路运输环境,红沙泉煤矿到大坝站“门到站”全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将黑铁路服务费、各类取送车费、国铁费用、自备车体租赁费/使费用(自备集装箱和自备敞车)、返空费、资金成本、损耗费用、延箱费、货车占用费、亘元公司2元/吨服务费,系统0.16元/吨管理费。
(六)请车和代垫运杂费支付:由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运销公司提报请车计划,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运销公司代请车,中标承运商要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运销公司签订代垫运杂费支付协议。
(七)承运商必须有充足的自备集装箱循环周转。具备与铁路相关部门在承认车报请、批准确认和落实装车等环节有一定的协调能力。
(八)运价:执行中标承运商有效报价。
(九)运输量、期限:自备集装箱全年总量130万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十)运费结算周期:当月办理结算,当月支付运费。
三、数量验收
合理路损统一执行全程1.2%。在煤制油化工轨道衡未投运之前,所有第三方运输的疆煤均以大坝站接入车体按每周不少于1列到宁东铁路古窑子轨道衡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当期所有疆煤运输运费结算的依据。当煤制油化工轨道衡投运之后,数量验收以煤制油化工轨道衡计量为准。
四、运行管控
(一)中标承运商选定中转站台后,若需在站台实施煤炭卸车倒装作业的,须严格落实以下要求:一是在作业现场安装符合行业标准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完整覆盖煤炭卸车、倒装全流程关键作业,监控画面需清晰可辨;二是每批次煤炭发运的监控视频需全程留存、规范存档,双方结算时作为附件内容一并提报。
(二)使用自备集装箱运输的,板车必须是适配宁煤煤制油化工翻车机翻卸的换长为1.2m、1.3m(型号:X70、NX70AF、NX70A)车型。
(三)红沙泉矿至大坝站、梅花井站铁路运输由亘元公司实施管控,到达宁东地铁交界口接入以及交出由西创运通实施。
(四)到达大坝站、梅花井站接入地铁的运费由运销公司与西创运通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直接结算。
(五)货车占用费、集装箱箱延费的界定:由中标单位与西创运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商谈。
实际运输量以每月具体下达的计划运输量为准。具体启动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 data-title="结算付款方式说明">结算付款方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