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1月至6月粉煤灰交易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乐东2025年12月11日
点击登录查看向国能e电平台承销商进行询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的单位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慎重报价。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1月至6月粉煤灰
2.取货地点:海南省乐东县****点击登录查看
3.产品信息
| 产品名称 | 数量(吨) | 最小交易量(吨) |
| 原灰 | 120000 | 30000 |
4.报价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200000元 / 仅支持线下
5.资源上架时间:**** 14:00:00
6.报价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 11:59:30
7.报价时间:**** 09:00:00 至 **** 12:00:00
8.取货日期:**** 00:00:00 至 **** 23:59:59
9.询价方式:线上
10.成交判定:以“价格高、报价早”的规则对报价客户进行排序,最终成交以二次谈判的结果为准。
二、联系方式
1.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电话:****
3.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4.技术支持电话:**** 或 ****
各交易商: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计划于****9:00至12:00开展粉煤灰产品在国能e电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开询价销售,请有意向参与单位仔细阅读询价文件,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2026年1月至6月)粉煤灰公开询价销售项目。
(二)项目范围
点击登录查看#1、#2机组粉煤灰销售,拟采用4家单位做为本次中标合同单位,销售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产量、品质不做任何承诺,报价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本次询价总数量约为12万吨,每家单位交易量为3万吨。在交货期内,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过磅数据为准。
(三)取货地点及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到公司自提。
(四)取货期
****00:00至****24:00,合同履约以合同实际签订的起止日期为准,不以实际销售量为履约起止期。
二、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
****9:00至12:00
(二)询价地点
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不举行现场询价。
三、资质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粉煤灰相关业务。法定代表人证书,报价人代表需有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二)资格能力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相关产品生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合同封面、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单位的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前线发送至****@ceic.com电子邮箱。
(三)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http:****: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存储要求
报价人须具有具备1万吨以上的自有粉煤灰库,或者提供涵盖本履约期限内的有效租赁合同,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至销售人。****前线发送至****@ceic.com电子邮箱。
*(五)提供粉煤灰处置存留全过程资料(必须响应)
报价人必须按月向采购人报送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固体废物处置留存清单),否则按照25元/吨×当月销售量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部分从预付款中扣除。
(六)其他要求
1.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2.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报价人不允许参与询价。
四、询价相关事项
(一)询价保证金
人民币20万元整,询价结束后,如中标人弃标,销售人将全额扣除中标者询价保证金。询价结束后,未中标人询价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人询价保证金充当预付款,并在合同约定期内补足剩余预付款。
报价人在报价开始至少提前1个小时缴纳至销售人账号,得到销售人确认后方可参与本次报价,询价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
账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103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行 号: ****
*(二)履约保证金与预付货款(必须响应)
销售人的粉煤灰销售实行履约保证金与预付货款制度,履约保证金和首笔预付款不到账不予发货,后期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不足时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补足,否则不发货并按照违约处理。
履约保证金=中标量(吨)×成交单价(元/吨)×10%
预付款金额=中标量(吨)×成交单价(元/吨)×30%
(三)价格机制
1.询价规则
(1)系统设置底价80元/吨。
(2)报价结束后进入遴选下达及二次谈判。
(3)系统排名规则:
价格、数量(百分比)、时间;
价格不同则价高者优先;
价格相同,则报价时间早优先;
如果到某个名次其报价数量>剩余数量,则只能中剩余数量(百分比)。
(4)二次谈判为“是”,上传遴选附件。
(5)【提交下达】后产品成交单价计算规则:
询价前四名A客户、B客户、C客户、D客户,中标价格=【A客户单价×A客户数量(比例)+B客户单价×B客户数量(比例)+C客户单价×C客户数量(比例)+D客户单价×D客户数量(比例)】÷【A客户数量(比例)+B客户数量(比例)+C客户数量(比例)+D客户数量(比例)】
2.优惠价格:
(1)粉煤灰销售价格分为旺季销售价(中标价)、春节期间和淡季销售价。春节期间是指****至3月3日,淡季是指6月1日至6月30日,旺季是指一年中的其它时间,淡季销售价是旺季销售价80%,春节期间销售价是旺季销售价50%。
(2)如果当日产灰量高于800吨调度任务,规定任务量按照合同价格,超出任务量按照优惠价格,优惠价=合同价格×70%(6月1日至6月30日,优惠价=淡季价格×70%)。若日产灰量连续7天超出800吨(不含),从第8天起当日拉灰量超过800吨(不含)的单位,当日0时至24时所有粉煤灰按当期合同价格的50%执行。价格优惠期间若日产灰量出现低于 800 吨(不含)的情况,优惠政策中止,优惠周期将重新计算。
(3)当粉煤灰细度(45微米方孔筛)在35%以内时,执行合同价格;细度(45微米方孔筛)在35%-50%时,执行合同价格的95%;细度(45微米方孔筛)在50%以上时,执行合同价格的90%。
(4)除淡季价销售期间除外,台风期间(风力12级及以上,时间以台风登陆时间为基准时间)、法定节假日假期前3天至假期结束后5天期间,按照以下方式销售:
当日拉灰量低于200吨(不含)的单位,当日0时至24时所有粉煤灰按照当期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当日拉灰量在200吨(含)-350吨(含)的单位,当日0时至24时所有粉煤灰按照当期合同价格80%执行。
当日拉灰量在350吨(不含)-500吨(含)的单位,当日0时至24时所有粉煤灰按当期合同价格的50%执行。
当日拉灰量超过500吨(不含)的单位,当日0时至24时所有粉煤灰按当期合同价格的30%执行。
3.报价人中标排序:
(1)按照报价人有效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四名作为中标人;
(2)询价以“价高先得,同价先报先得”作为评审原则,由系统自动判定成交结果。
(四)询价服务费:无
五、流标处置方法
当因系统故障出现流标时,经电商平台工作人员确定后,本次询价结果视为无效。
六、注意事项
1.报价人按照本询价文件所列询价货物为基础进行询价,询价货物的数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报价人参考,最终数量按合同期内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按每吨单价询价。
3.中标人需将在提货期内产生的全部粉煤灰运输完毕。
4.销售人根据机组负荷实际情况安排中标人清运粉煤灰。
5.报价人每次最小加价为1元/吨,显示底价为80元/吨。
6.其他详见合同范本。
销售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子邮箱: ****@ceic.com
| 附件: | ||||
| 固体废物处置留存清单 | ||||
| 参与主体 | 序号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备注 |
| 中间商 |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固废处理或综合利用 | 必须提供 |
| 2 | 环评批复文件 | 若涉及储存业务,需具备环保部门备案的储存设施证明 | 必须提供,租赁第三方储存设施的,提供第三方的 | |
| 3 | 排污许可证 | 排污许可证需涵盖固废储存、转移环节 | 自身有存储设备的应当提供,租赁他人的存储设备的,徐提供他人的。 | |
| 4 | 与下游中间商的销售合同 | 合同需明确粉煤灰用于综合利用,注明最终产品名称、技术标准 | 合同必须是贵司与其他单位的合同 | |
| 5 | 与最终生产商的销售合同 | 合同需明确粉煤灰用于综合利用,注明最终产品名称、技术标准 | 合同必须是贵司与其他单位的合同 | |
| 6 | 储存环保合规资料 | 储存设施符合GB18599-2001标准(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 必须提供储存单位的营业执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批复性文件、排污许可证检测报告等 | |
| 7 | 固体废物转移台账(下游) | 台账内容必须与当月转移联单或对账单信息一致 | 必须提供 | |
| 8 | 固体废物转移联单(上游) | 承接联单与乐东电厂转出联单一致,包括废物类型、数量、运输信息,并加盖公章 | 必须提供 | |
| 9 | 固体废物转移联单(下游) | 转出联单与最终生产商承接联单对应,信息完整,并加盖公章 | 必须提供 | |
| 10 | 年度经营报告 | 报告需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粉煤灰处理量、产品产量、产值等 | 必须提供 | |
| 最终生产商(搅拌站/水泥厂等) | 1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固废处理或综合利用 | 必须提供 |
| 12 | 环评批复文件 | 环评文件需涵盖粉煤灰固废接收、利用环节 | 必须提供 | |
| 13 | 排污许可证 | 排污许可证需涵盖粉煤灰固废利用环节 | 必须提供 | |
| 14 | 环保与管理体系证书 | 具备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覆盖固废综合利用环节 | 必须提供 | |
| 15 |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需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符合目录要求标准,检测报告注明固废掺加比例符合要求 | 必须提供 | |
| 16 | 与中间商的采购合同 | 合同需明确粉煤灰用于综合利用,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 | 必须提供 | |
| 17 | 固体废物使用台账 | 详细记录粉煤灰接收量、使用量、库存量,数据连续完整 | 必须提供 | |
| 18 | 生产工艺技术说明 | 工艺说明需详细描述粉煤灰掺量、生产过程;产品标准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 必须提供 | |
| 19 | 工业固体废物原料掺量证明 | 掺量证明需由最终生产出具,显示粉煤灰在产品中的比例 | 必须提供 | |
| 20 | 物料衡算报告 | 物料衡算需量化输入输出,确保综合利用量真实 | ||
| 21 | 固体废物转移联单 | 每批次转移需填写完整联单(产生方、中间商、运输方、接收方信息齐全) | 必须提供 | |
| 22 | 年度生产经营报告 | 报告需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粉煤灰处理量、产品产量、产值等 | 必须提供 | |
| 23 | 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如有) | 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明确固废种类、利用量、综合利用水平符合要求 | ||
| 注:以上信息要求必须提供的应当提供,确实无法提供的请出示不能提供的合理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所有文件必须按照表中序号整理好文件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