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海口2025年12月10日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服务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服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622722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农垦 中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 41879.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1774.5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 积 10105.00 平方米。项目新建 1 栋地上 10 层、地下 1 层建筑,地上建筑结构采用框架-剪 力墙结构、地下建筑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工作年 限为 50 年;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广场、绿化、总体管网等配套 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服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2)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
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 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换发有效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 饰装修、地基基础)或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未更换新证的,应在资质证书后附上证书附表并标注本项目要求的检测范围)。
(2)具备有效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 或 CMA 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证书后附上证书附表并标注本项目要求 的检测范围);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检测类或工程类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 责人证书、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2025 年 1 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 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5)联合体所 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 应在海南省海口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省教师发展协同创新实验基地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496227.22 元,(超过总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建设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内;
7.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 41879.5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1774.50 平方米、地下建筑 面积 10105.00 平方米。项目新建 1 栋地上 10 层、地下 1 层建筑,地上建筑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建筑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工作 年限为 50 年;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同步实施室外道路广场、绿化、总体管网等配 套工程;
8.采购范围:根据代管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承包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完成代管方委托承包方的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工程检测、土壤氡检测、回填土检 测、常规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三性检测、室内环境 检测等(具体事宜以项目任务书及合同签订的相应内容为准);
9.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检测期限自监理方书面通知承包方进场之日起,承包方要按 现场施工进度和代管方要求及时完成所有检测,按时提交有效的报告(按楼栋)并经代管方、监理方确认为止(具体事宜以项目任务书及合同签订的相应内容为准)。
10.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
(2)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 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 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换发有效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 饰装修、地基基础)或综合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未更换新证的,应在资质证书后附上证书附表并标注本项目要求的检测范围)。
(2)具备有效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CMA 资质认定证书 或 CMA 计量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证书后附上证书附表并标注本项目要求 的检测范围);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检测类或工程类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 责人证书、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 2025 年 1 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 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 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 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5)联合体所 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发售标书时间: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 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发售标书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4.标书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1.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示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下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 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广场 A 座 7 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广场 A 座 7 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