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359大塘至渠黎公路(大塘至那蒙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招标预告(原标题:关于G359大塘至渠黎公路(大塘至那蒙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南宁2025年12月09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为实施G359大塘至渠黎公路(大塘至那蒙段)项目公共利益建设的需要,该项目已分别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359大塘至渠黎公路(大塘至那蒙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11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78号)》。现拟对G359大塘至渠黎公路(大塘至那蒙段)项目蓝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南宁市****
房屋征收范围及具体界限均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蓝线图范围为准(具体用地范围以实际测量坐标)。
蓝线图自公告之日起在项目实施地点张贴公布(张贴地点:南宁市****
二、从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和抵押权登记。
4.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增加补偿。
三、由良庆区****
四、预公告发布之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调查工作。
联系单位:南宁市良庆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中心
地 址:南宁市****
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宁市****
公示网址:http://www.liangqing.gov.cn
地 址:南宁市****
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用地蓝线图(蓝线图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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