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机房气体消防设备采购询价通知书
全部类型河南新乡2025年12月08日
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机房气体消防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机房气体消防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机房气体消防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信息中心机房气体消防设备,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4.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质量要求:合格
4.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15日历天。
5、控制价:77000.00元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8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均加盖公章)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询价文件。
4、售价:2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党办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乡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乡市****
联系人:王春玲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春玲
联系电话:****
****
第二章 询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 1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机房气体消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
| 2 | 采购方式 | 询价 |
| 3 | 采购人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乡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乡市**** 联系人:王春玲 联系电话:**** |
| 5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77000.00元 最高限价:77000.00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 7 | 询价保证金 | 免收 |
| 8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 | 15日历天。 |
| 9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10 | 付款方式 | 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 11 | 询价通知书获取 | 1、详见询价公告; 2、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
| 12 | 询价通知书的更正或补充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获取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询价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
| 13 |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询价公告 |
| 14 | 响应文件数量及要求 | 纸质版文件:1正2副 |
| 1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盖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 |
| 16 | 密封要求 | (1)将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密封在一个不透明密封袋中,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不透明密封袋中。 (2)密封袋封面要求: 密封袋封面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于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应填招标公告显示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天 |
| 18 | 结果公示期 | 1个工作日 |
| 19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20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4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
| 21 | 验收要求 | 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5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验收工作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2人、需方2人、使用单位1人组成,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中标人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
| 22 | 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 23 | 注意事项 | 根据新乡市**** |
| 24 | 询价小组组成 | 询价小组构成:由有关专家3人组成; 询价小组确定方式: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25 | 特别要求 | 1.本项目如涉及节能产品的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2.除询价通知书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3.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以下13类信息安全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13类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网站恢复等。 |
| 26 |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通知,对小型、微型和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由本单位承担工程)价格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并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评审中享受价格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属于“工业”。 |
| 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 根据新乡市****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
(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
(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第三章 询价须知1. 供应商参加本询价活动应当符合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凡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 关于报价
2.1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报价(总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款、税费、运费、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含所需配件)。
2.2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3明确保证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不允许拆包报价。
2.4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拟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5询价供应商在预算价基础上根据现有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力报出的价格,明确保证一旦中标,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询价供应商的报价是询价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材料检验 试验、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定的风险费用。 报价时询价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2.6报价供应商须声明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对此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报价不是固定价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2.7询价供应商须声明投标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在合同期内任何人工工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以内)和政府收费的调整将不对该合同价款作调整。报价时询价供应商应综合考虑项目的风险、难易程度,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2.8报价供应商相应自行增加本项目系统正常、合法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询价通知书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报价人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响应文件须对上述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3.报价供应商应声明投标货物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供应商必须上门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调试服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提前拆毁产品的原包装。
4.合格的询价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询价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一章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4.3 供应商应明确保证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5.询价通知书的约束力
5.1 询价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询价通知书内容无异议。
5.2 本次询价通知书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5.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5.4 参与投标询价活动的各供应商应明确保证对本项目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产品质保期:供应商必须按国家规定或制造商统一承诺提供标准的售后服务及保修期限,除询价通知书中质保期要求已有约定的产品外,其余产品质保期原则上至少为一年。
7.交货时间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但不得超出询价通知书约定的最迟交货时间要求)。
8.询价供应商明确保证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询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9.响应文件提交时间:见前附表规定,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将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公开唱价。
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通过公告方式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推迟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情况下,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报价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0.询价有效期
10.1 在<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
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询价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询价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询价人应明确不得故意撤回其询价响应文件,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询价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询价,同意这一要求的询价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询价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1. 响应文件编制
11.1响应文件应按询价通知书“ 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要求编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在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明确提供所供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否则将视为未实质响应询价通知书。
11.2响应文件中应详细列明所投报货物的具体品牌型号和真实、完整的参数配置,如与本项目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存在负偏差的应明确注明并详细描述偏差情况。如发现供应商隐瞒负偏差或被询价小组共同认定该负偏差为重大偏差的,询价小组将不予推荐。
11.3重大偏差(负偏差)系指投报产品的质量、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或无效的。对某一项技术指标重大偏差的认定,由询价小组一致认定,如询价小组在某一项技术指标的重大偏差的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询价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的原则确定,并作书面详细记录并由询价小组签字确认。
11.4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1.5 知识产权:报价供应商应明确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1.6 所有资格标准证明文件扫描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7 未对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形成文件响应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11.8 供应商应编制详细的供货方案。
11.9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表格,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为无效。
11.10 未按要求及时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1.11 响应文件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加盖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2. 开标
12.1 代理机构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
员参加。
12.2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开标,并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12.3 如网上招标系统(如有)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导致解密失败的,供应商应使用非加密电子询价响应文件。
12.4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现场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应唱标的内容。
13.响应文件的澄清
13.1 在询价期间,询价小组有权要求询价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询价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询价小组的通知接受质询并在响应文件中书面做出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3.2 询价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询价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询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询价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13.3 询价供应商不按询价小组规定进行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14.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办法
14.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2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评标工作将在依法产生的询价小组内部独立进行。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1名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2名组成,人数为三人。
14.3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条件,通过“新乡网上开评标系统”,按照规定的电子评标程序,进行比较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14.4具体评审办法见“第六章 评审办法”。
15. 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5.1 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2 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3 经评审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5.4 询价小组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无法接受、或高于市****
16. 特别注意事项:
16.1 询价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可取消其询价资格
(1)未按询价通知书或询价小组规定时间进行询价的;
(2)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询价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询价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询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6.2 询价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不确切或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2)投标报价有选择性的;
(3)询价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
(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5)被询价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6)不符合询价通知书其他规定的。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询价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询价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7.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7.1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询价通知书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与询价公告相同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17.2询价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供应商应对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保证,否则为无效文件。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代理机构将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18.询价过程保密
18.1 询价是询价的重要环节,询价工作在询价小组内独立进行。询价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询价供应商或与询价工作无关的人员。
18.2 询价供应商应在响应件中明确保证不得向询价小组成员询问询价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询价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18.3 采购代理机构和询价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询价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询价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19. 成交通知
19.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由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1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 签订合同
20.1成交供应商应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保证2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1日内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备案,否则为无效投标。
20.2成交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支持采购人保留追责及损失索赔的态度承诺,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20.4采购人不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0.5成交供应商须声明不按照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0.6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1.验收要求
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5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验收工作组由第三方专业机构2人、需方2人、使用单位1人组成,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中标人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22.供应商质疑程序
22.1若询价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提起质疑的日期。
22.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须声明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4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
22.5 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拒收。
22.6 供应商明确保证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2.7供应商须承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无三次以上投诉且查无实据的,否则有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2.8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质疑,如涉及采购程序的由 代理机构回复,涉及询价通知书资格条件、商务部分、技术需求、评审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回复)。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管理部门审查。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3.免责条款:
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
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清单|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及功能描述 | 单位 | 数量 | 质保 | |
| 1 |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 电子编码、指示灯360°可见。适配通用底座DZ-05。 | 个 | 9 | |
| 2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电子编码,类别:A1R、BS可设定。 | 个 | 2 | 1年 |
| 3 | 底座 | 适用于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点型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 个 | 11 | 1年 |
| 4 | 火灾声光警报器 | 电子编码,二线制,蜂鸣器检线功能 | 只 | 1 | 1年 |
| 5 | 气体灭火控制器/火灾报警控制器 | 壁挂式,可实现1个防区的火灾报警和气体灭火控制,最大容量242点。可适用于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紧急启/停按钮、声光警报器、气体释放警报器、手自动转换开关以及输出模块等编码设备,具有火灾探测和气体灭火控制功能,自带CAN联网卡,含备电 | 台 | 1 | 1年 |
| 6 | 智能电源箱(网络型) | 壁挂式,DC24V/6A输出,含备电;电子编码,占用1个总线地址,需与报警控制器总线连接。 | 个 | 1 | 1年 |
| 7 | 气体释放警报器 | 电子编码,四线制,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 | 只 | 1 | 1年 |
| 8 | 紧急启停按钮 | 电子编码,二线制,与气体灭火控制器配套使用,启动和停动共占一个总线编码点,按钮可提供输出无源常开触点信号,可直接控制声光警报器等设备 | 只 | 1 | 1年 |
| 9 |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包括钢瓶、容器阀、柜体、信号反馈 | 套 | 4 | 1年 |
| 10 | 七氟丙烷灭火剂 | 药剂不单独供货,将充装在气体灭火装置内提供。 | 公斤 | 160 | 1年 |
| 11 | 辅材 | 网线、电源线、线槽等 | 批 | 1 | 1年 |
| 12 | 集成服务费 | 提供原厂技术安装调试、施工 | 项 | 1 | 1年 |
第五章 合同格式
(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六章 评审办法一、本项目将采用现场评标,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和条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比较评审。
二、评审程序:
1. 资格性审查
| 序号 | 资格审查资料 | 资格审查要求 |
| 1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2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3 | 信用承诺函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 以上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 ||
| 特别注意: 按照新乡市****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 | |
| 3 | 开标时间前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 | |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 | |
| 5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 |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 | |
| 7 | 信用记录查询(投标时无需提供) | |
2. 符合性审查
询价小组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 1 | 报价声明函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2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3 | 采购项目承诺书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4 | 售后服务承诺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5 | 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6 | 开标(报价)一览表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7 | 报价明细表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8 | 投报货物配置及参数偏差表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9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果有) | 符合“第七章”内容要求 |
| 10 | 其他要求 | 符合询价通知书相关要求 |
三、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询价:
(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或未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加盖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5)不满足询价通知书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未承诺供应商须知第 16.1 条的;
(7)不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
四、询价小组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出1- 3 名成交候选人。如出现报价最低且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按抽签决定排序。
五、询价小组如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无法接受(或高于市****
六、询价小组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录
(格式自拟)
一、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唯一授权委托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手机号): 电子邮箱:
兹委托上述授权委托人代表我(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招投标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出席开标会议,提交投标文件,答复评委会的质询,向评委会出示有关证明资料;
3.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不分先后)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不分先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如供应商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也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性检查。
二、新乡市****
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报价声明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你们 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通知书(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询价:
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 77 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询价通知书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询价截止时间起计算 日历天,在此期间,本询价通知书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询价通知书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4.我们同意提供代理公司要求的有关本次询价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单位 公司承诺:
在采购活动中,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采购项目承诺书
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投标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
2.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约定的交货(完工)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所供产品均为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符合询价通知书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规定,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需要我方可以提供相关出厂合格证明或测试报告;
3.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期限如期供货,我方愿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采购人验收时如发现我方所供产品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不符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更换。如因此造成交货期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5.我方提供的产品如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6.如询价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帐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
7.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询价通知书,保证可以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询价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9.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售后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
我方承诺:
根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包装需求标准,我方保证做到按照要求使用绿色包装。
特此承诺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开标(报价)一览表
| 标题 | 内容 |
| 投标单位名称: | |
| 项目名称: | |
| 报价金额(小写): | 元 |
| 报价金额(大写): | |
| 交货及完工期: |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包括询价通知书所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全部内容,包括货物(服务)价格、培训、运费、验收、调试、维护、税金等相关所有费用。
九、报价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序 号 | 投标货 物名称 | 品牌 及型号 | 技术配置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质保期 |
| 1 | ||||||||
| 2 | ||||||||
| 3 | ||||||||
| ..... | ............ | |||||||
| 报价金额合计 | 大写: 小写: | |||||||
注:
1.以上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2.供应商应按所投货物填写本表,产品品牌(型号)、配置、参数须详细填写;
3.报价金额合计=∑单价*数量。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投报货物配置及参数偏差表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询价通知书技术 要求(列明技术配置) | 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情况(列明所投产品的技术配置) | 偏差描述(描述技术是否具有正、负偏差)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 |
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如投报货物与询价通知书中货物技术配置/参数/规格要求存在负偏差的,必须提供本表并在本表中注明,不得隐瞒。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一、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果有)
| 序号 | 投报产品 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型号 | 节能产品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
| 是否属于强制 采购产品 | 节能标志 认证证书号 | ||||||
| 说 明 | 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只填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的产品,无相应产品的本表可以不提供。
2、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以相关产品的节能、环保认证证书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十二、其他部分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符合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此表)
附件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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