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铁木尔村厂房改造工程需求公示(2025-JLJZGM-G4003)
全部类型新疆喀什2025年12月08日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江铁木尔村厂房改造工程询价公告
(****)
一、项目名称:江铁木尔村厂房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
(二)本项目改造主要内容:
1.原有天花板、门窗拆除;
2.墙体隔断;
3.安装门窗;
4.部分水电路改造;
5.铺设防滑地板革;
6.安装开关、插座、灯具及配电箱;
总估价约为16.3万元。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
(三)递交方式:指定专人携带报名资料及询价文件现场递交。
(四)递交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7.现地踏勘证明(没有现地踏勘证明视为无效报价)。
8.提供投标人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9.报价文件。
(五)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每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现场递交至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六)注意事项:申请人自行承担报名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勘查及领取招标材料时间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提前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招标相关资料,并在报价前前往指定地点勘查现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
陈先生 ****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
邮政编码:8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