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栓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栓系统改造项目)
全部类型河北邢台2025年12月07日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和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消防栓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6085.92元
最高限价:336085.92元
采购需求:改造审判综合楼内的消防设备,完善消防灭火系统功能,包括防火卷帘门、防火门监控主机、应急照明监控主机、消防电源监控主机、消防报价系统主机、图形显示器、灭火器等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工期:7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现场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
如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人员证件、法人身份证;如被委托人前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人员证件。以上证件(除项目经理人员证件外)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发售。
地点:邢台市****
方式:线下发售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邢台市****
五、开标
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邢台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邢台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邢台市****
联系方式:谢彦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