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挥中心大屏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全部类型青海西宁2025年12月06日
项目名称:指挥中心大屏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指挥中心大屏部分设备,关键卡口摄像头监控设备,公共服务站大屏设备等相关的硬件采购。
预算金额:58.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全部技术服务及验收。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完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或通过邮件发送上述材料扫描件至采购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本谈判文件。
售价:谈判文件免费。
提交截止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提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会议室。
提交要求:响应文件需密封提交,正本1份、副本1份,封套上注明“指挥中心大屏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谈判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会议室。
参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资格审查: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谈判环节。
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就采购需求、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谈判,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调整响应方案。
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通知所有通过第一轮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不得高于之前的报价,未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
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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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