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时间: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库后至****。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代理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二、服务范围:编制采购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及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等事宜。
三、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1、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及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均有登记备案。(备注: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只有登记注册人员没有从业人员不符合招标代理相关规定,须在平台系统登记相关从业人员。)
2、具备招标代理业务经营范围,采购代理领域同时满足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备注:工程招投标经营范围佐证材料须提供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及相关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3、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泉州市租用或自有100平方米以上(含)的办公、开标、评标场地且开标室和评标室具备符合开标、评标条件所需的录音录像设备。
5、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等级需在B级以上(含B级)。本院代理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在服务期间内,如果入选的代理机构评价等级降为C级或被列为失信企业,将随时进行清退。
6、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材料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如有)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福建分网)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打印件,网页截图须有网址链接,打印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
(五)工程招投标经营范围佐证材料须提供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及相关从业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六)代理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七)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等级证明材料。
(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泉州市有固定的开、评标场地证明。
(九)截至本公告发布,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索引、页码,并装订成册。报名材料应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未逐页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若因材料提供不齐全导致未中选,由各报名单位自行负责。报名材料需密封包装,外包装应标注报名单位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包装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五、报价起、止时间及要求
****——****。
请将报价文件在截止时间之前快递至泉州市****
报价文件接收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六、遴选方式
总医院对报名单位所递交材料进行整理,并组织总院纪委、财务部、后勤保障部、规划信息部和医学装备部进行遴选。在总医院纪委、财务部的监督下,各部门审核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入库,总医院当年所有委托招标的项目均应由采购部门从总医院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里随机抽取。
七、其他事项
1、遴选结果另行通知。具体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以实际签订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收取费用。各报名机构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诚信履约,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永不入库。
2、近3年内,招标代理机构在履职过程中因自身工作失误,导致我院在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被查出相关问题,或造成我院产生较大经济损失、声誉损害、工作进展严重滞后等后果的,我院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本年度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在接下来的工作开展中,若发现有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上述相关问题的,将上报总医院纪委会备案,并立即将该招标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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