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房建设项目(定日县)第五标段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日喀则2025年12月05日
定日“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房建设项目(定日县)第五标段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定日“6.8”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房建设项目(定日县)第五标段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地质灾害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预算金额:86.4万元
1.4最高限价:86.4万元
1.5服务内容:协格尔镇(11个行政村,波村、冲萨村、除西村、嘎旦村、江东村、玛辖村、秋来村、热拉木村、翁嘎村、奶色姆村、奶娃村)、扎西宗镇(7个行政村,巴松村、娘玛村、普坚村、热普村、私美村、现琼村、云加村)、岗嘎镇(7个行政村,查孜村、古龙村、朗果村、目琼村、西北村、夏多堆村、协嘎村)、曲当镇(10个行政村,差村、帕仁村、恰普村、琼达村、通门村、雪达村、严曲村、优洛村、优帕村、扎村)、尼辖乡(3个行政村,行日村、辖措村、宗措村)、长所乡(3个行政村,强噶村、嘎布村、茶江村)、曲洛乡(1个行政村,班久岗村)、克玛乡(3个行政村,林奴村、奴龙村、帕措村)、措果乡(吉定村、美多村、嘎热果吉村)共计9个乡镇48个行政村根据地灾评估技术要求不同地貌单元分开论述,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报告,共9乡(镇)即9个报告。(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7服务地点:日喀则市定日县。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参选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自拟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拟声明)。
2.2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原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
3. 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要求
3.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3.2比选文件获取期限:****至****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3.3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9-3)
3.4比选文件获取费用:500元/份
3.5获取比选文件时如以公司组织身份购买,法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每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以个人身份购买,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4.1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15:30
4.2比选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9-3
5.比选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电话:****
6.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雅喜阳光花园北9-3
项目负责人: 简先生
联系电话:****
终 审:旺 庆
复 审:米 确
初 审:徐 光 雷
编 辑:嘎玛措姆
来 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