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烟草公司格尔木市公司执法记录仪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青海海西2025年12月05日
1、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
2、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1、项目规模:执法记录仪采购,最高限价0.8万元(2台),交货期限15天,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内容与范围:视频输入(主摄像头1920*1080/1280*720/848*480分辨率,30帧)、视频网传(支持1080P/720P/480P网传)、支持环境光感应和红外夜视,内存(最大支持128G)、主摄像头(照片像素:4000万)、支持蓝牙和WiFi连接、电池(≥18小时(1080P条件下)、低温续航≥8小时(-30°C条件下)、图传时间≥13小时(1080P条件下)
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截图(投标截止日前20日内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中需体现查询日期),及其它能自行证明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征信记录。
3、本次采购活动中,发现有行贿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实施严格禁入措施,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4、近三年来有行贿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本单位、本单位下属单位及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主体),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本单位相关规定列入青海省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取消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并禁止参加全省烟草系统各单位其它新采购项目)。
5、被列入烟草行业禁止期限内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及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具备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若不存在上述条款所列内容,须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纪委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服务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财务要求: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需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采购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12月10日18: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点击登录查看三楼办公室,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 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会议室。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1、谈判时间:**** 上午9: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点击登录查看规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979—**** 。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