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路桥]安徽路桥合肥分公司安徽建工高新技术产业(舒城)基地项目2#3#厂房土建劳务标段1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六安2025年12月05日
[安徽建工建工路桥]安徽路桥合肥分公司安徽建工高新技术产业(舒城)基地项目2#3#厂房土建劳务标段1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合肥分公司委托,现对安徽建工高新技术产业(舒城)基地项目钢结构厂房土建劳务工程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 安徽建工高新技术产业(舒城)基地项目2#3#厂房土建劳务施工;
2、采购编号: **** ;
3、采购内容: 安徽建工高新技术产业(舒城)基地项目2#3#厂房土建劳务工 ,含税控制价为 308041.04 元(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皆可投标,但投标人必须按税率为3%税率进行报价)。
4、工程地点: 安徽省六安市****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
4、其它要求:开标日前被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失信单位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法定代表人视同为公司员工无需社保证明),投标时提交项目负责人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4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需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
四、报价方式
****15时 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
2、招标部门: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过程支付:
甲方给乙方办理完成当期结算手续,在收到建设单位的该批次相应的工程款后10日内,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 80 %给乙方,甲方在支付当月工程款时,根据工程、材料、机械、安全等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扣清各类款项。
完(交)工支付:乙方所分包的工程项目全部按合同完工后,建设单位同期资金到位后并完成以下工作(a.该工程经建设单位验收;b.签订封账协议;c.移交与工程相关的工程资料;d.项目部财务发布清偿当地债务公告;e.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才给乙方办理完工结算,财务部根据合约部提供的结算单支付,支付比例与建设单位终期结算支付比例一致且不高于90%。驻地及场站建设在项目部撤场后,活动板房、大棚、围挡、钢便桥、围堰、钢平台等临时设施在拆除撤场并签订封账协议6个月100%支付。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人投标必须按照3%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8.2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公司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标,就造价、工期、人员、设备、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确认,若不能接受相应条款,将继续洽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同时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在投标人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中标单价按公司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中标单价=中标总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如果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有)并按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5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资料投标;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