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汽公司164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辽阳2025年12月05日
市公汽公司164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辽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市公汽公司164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市公汽公司164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公汽公司164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市公汽公司164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具备报废机动车登记地点、存放地点手续办理和牵车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领取,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4时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辽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辽宁省辽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公汽公司 164 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 元
最低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市公汽公司 164 台报废车辆公开处置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 10 日内完成回收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车辆,并由投标人负责将车辆从采购人指定地点拖至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场地及承担拖车费用。
投标人从采购人指定地点拖离车辆后 45 日内须办理完车辆报废和注销登记手续,并向采购人交付《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及相应的电子版本。
付款方式及条件: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条款,全额向采购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总金额,即成交总金额的百分之百。中标人除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总金额外,还需向采购人支付 164 台报废车评估所产生的费用 83000 元。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经营范围应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具备报废机动车登记地点、存放地点手续办理和牵车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一政策法规” 中公布的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 的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5 日至 ****,每天上午 8:30至 11:30,下午1:00 至 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辽阳市****。
方式:线下领取
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辽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以上材料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 ****@163.com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 话: 0419 - ****
电子邮件: kcj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赵齐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