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宿舍及综合楼项目监理
全部类型福建三明2025年12月05日
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宿舍及
综合楼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宿舍及综合
楼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1.072 万元,招
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宿舍及
综合楼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安市林竹产业研发及生产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贡川片区厂房(二期)宿舍及
综合楼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
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则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
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写明复
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提供磋商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
打印件或截图。
1.1特定条件:
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乙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2本招标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
明的专业为准。
1.1.3投标供应商“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
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
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1.1.4资格承诺函:(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
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
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
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
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注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
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
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
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0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点击登录查看(福建省永安市****
获取,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 50 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监察审计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