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技术参数
(一)、输液信息采集系统(一拖四)
▲1.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最多可支持≥24通道,泵即插即用,与系统数据无缝连接;
▲2.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支持级联功能,可进行顺序、循环、自定义三种级联方式;
3.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支持统一电源电源管理功能,仅使用一根电源线即可为站内输液泵和注射泵集中供电;
4.输液信息采集系统支持报警信息统一管理功能,中控屏可同步显示单泵报警信息;
★5.输液信息采集系统≥4 英寸彩色触摸屏,且可通过中控屏进行参数设置,实现信息同步功能,即中控屏端参数设置后可自动同步到单泵端;
6.输液信息采集系统可显示通道内输注泵的输液总量;
▲7.输液信采集系统支持历史记录功能,可记录≥3000 条;并可下载自动生成表格式文件;
(二)、注射模块
▲1.注射精度应≤±2%,机械精度应≤±1%;
2.注射速度范围:包含(0.1-2100) ml/h,最小步进 ≤0.01ml/ h。体重模式下,体重设置范围:包含(0.1-300) kg,最小步进≤ 0.01kg。快进流速范围:包含(1-2100) ml /h,最小步进≤1ml/h 。KVO: 包含(0.1-5.0) ml/h,最小步进≤0.01ml/h;
3.不少于8 种注射模式可选: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速度-总量模式、时间-总量模式、药库模式、体重模式等;
4.支持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
▲5.注射泵自带≥2.8 英寸触摸显示屏;屏幕亮度可进行调节;
▲6.标配内置电池工作时间≥6 小时(5ml/ h );可连接扫描枪进行条码扫描;可加装无线模块,实现无线联网监测;
▲7.输液日志可手机下载、同屏可显示:当前时间、床位号、 WiFi、注射器规格、注射器品牌、注射流速、 注射预置量、注射累积量、剩余时间、剩余注射量并显示实时动态压力检测;
8.防护等级:至少IP34 等级;
二、心肺复苏机技术参数
(一)、适用范围:
★用于对成年心脏骤停患者进行胸外心脏按压。适用于院前、院内以及患者转运过程中使用。
(二)、主要技术参数
★1.电动电控型心肺复苏机,无需气源即可实现心脏按压;
2.整机重量(含电池及背板)≤9kg;
▲3.采用背板加双侧支臂式按压结构,支臂与背板采用卡扣式连接;
▲4.启动按压后,按压头接触到患者完成自动定位功能,无需人工定位;
5.屏幕尺寸≥3 英寸,可显示工作状态;
6.按压深度:30~60mm 可调,按压频率:100~120 次/分钟;
7.按压通气模式:30:2、连续按压和 15:2;
★8.具备负压吸引盘,有效提拉胸腔回弹,保证按压/释放比:1:1;
9.可充电电池,≥1 块电池,电池可连续工作60 分钟以上;
10.电量报警:具有电池电量低报警;
11.具有手臂固定带和移位稳定带,手臂可与按压装置固定连接;
12.心肺复苏机可与呼吸机联动,通过WIFI 或蓝牙连接,实现按压通气精准控制。
13.设备兼容性:背板可透 X 光材质
14.配有便携式背包;
15.产品通过 EN 1789 救护车标准认证
三、中央监护系统技术参数:
(一)、中央监护系统(1拖6)
1.中央监护系统监测内容可包括: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脉率、体温、有创血压、呼末二氧化碳、麻醉气体、无创心排、有创心输出量、等参数的显示和数据存储。
▲2.一套中央监护系统可同时连接≥32 床,满足科室不同病床数量的集中监护需要。
3.多屏显示:单屏、双屏可选,最多可支持四屏显示功能。
4.具有病人管理功能:支持查询、编辑、删除操作。
5.支持多条件查询:可通过病历号、病人姓名等信息进行查询。
6.支持病人数据回顾,其中包括:所有病人、病人信息、波形回顾、报警回顾、趋势回顾等数据,并且支持数据的导入、导出。
7.具有五种计算功能:药物计算、血液动力学计算、通气计算、氧合计算、肾功能计算。
8.中央监护系统与床旁机双向操作遥控,可实现病人信息、血压参数、心电参数以及参数报警范围等设置的双向控制。
9.支持HL7 协议,支持连接医院 HIS 等临床系统且承担接口费用。
★10.具有混合联网功能:支持同时连接病人监护仪、遥测监护仪等功能。
11.具体要求:连接到医院网络平台且承担接口费用。
12.使用权限管理,数据的导入导出、报警静音设置、用户设置、系统修改设置等敏感问题需得到密码授权才能操作,充分保证数据安全。
13.海量数据存储功能:支持≥18000 个历史病人监护数据的存储与回顾。
(二)、床旁病人监护仪:6台
1.产品适用于手术室、ICU 、CCU 等场所的病人监护仪;
★2.监护仪屏幕: ≥13 英寸彩色显示屏,分辨率为≥1920*1080像素;
3.具有可调节屏幕亮度功能;
4.具有单独的电池仓,更换电池可以免螺丝刀拆卸更换;
5.具备通信网络接口。
(三)、监测参数
★1.基本监测:心电、血氧、脉博、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基础参数,其中要求升级配置:ETCO2 模块。
▲2.可升级功能: CO (有创心排)等功能模块;
3.支持 3/5/6/12 导心电,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多导同步分析功能。
▲4.具有强大的心电抗干扰能力:耐极化电压:±650mV,系统噪声≤30μv;
5.心电模式:具有诊断、手术、监护、 ST 等模式,其中手术、监护模式下共模抑制能力≥104db;
▲6.心律失常分析至少25 种,其中包括房颤、室颤、停搏等;
7.具有 QT / QTc 测量功能:提供 QT 、 QTc 参数值,测量范围:包含200-800ms;
▲8.血氧升级配置,测量范围:为包含1%~100%;在70%~100 %范围内,成人/儿童测量精度为≤±2%,新生儿为≤±3%;
9.血氧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
10.血压测量模式:手动、自动、序列、整点和连续测量
11.NIBP 测量范围包含:成人:收缩压25-290( mmHg ),舒张压 10-250( mmHg ),平均压 15-260( mmHg );小儿:收缩压 25-240( mmHg ),舒张压 10-200( mmHg ),平均压15-215( mmHg );新生儿:收缩压 25-140( mmHg ),舒张压 10-115( mmHg ),平均压 15-125( mmHg );
12.具有双通道体温监测。
13.双 IBP
13.1.支持8 通道有创血压测量,各通道具有压力校零功能;
13.2.压力测量范围包含-50 至 360( mmHg );
(四)、软件功能
1.临床辅助决策功能:早期预警评分、起搏分析、GCS 评分等。
2.用户可随意调节界面布局波形和参数功能;
3.计算功能:具有药物计算、肾功能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血流动力学计算和滴定表功能;
4.支持计时器功能:可以同时显示最多4 个计时器,可以分别对每个计时器进行设置,计时器在设定的时间到达后会进行提示;5.储存、回顾:可支持≥120 小时趋势图/表、≥1500组报警事件、 ≥24 小时全息波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并且具有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