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结构修复等工程 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第二次)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5年12月05日
广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结构修复等工程
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询比公告(第二次)
点击登录查看(询比人名称)就广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结构修复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名称)组织询比,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本项目的询比。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及投资额:
工程1:广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结构修复及补强抢险工程,主要对主厂房垃圾仓、卸料大厅以及周边相连建筑结构的梁、板、柱、墙出现的大面积裂缝,垃圾仓仓壁存在的大面积渗滤液渗漏造成的安全隐患,开展抢险加固工作。工程暂定签约合同价1091.84万元。
工程2:广安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仓内部防渗修复及补强工程,主要对垃圾仓内部进行防渗修复及补强。工程暂定签约合同价549.8821万元。
2、采购范围/服务内容:竣工阶段竣工结算审核
3、工期/服务期限/供货周期:签订本项目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止
4、服务地点:广安市****
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含两个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程1:广安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结构修复及补强抢险工程,工程暂定签约合同价1091.84万元;工程2:广安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仓内部防渗修复及补强工程,工程暂定签约合同价549.8821万元。
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四川省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
7、最高限价:服务费用分别由基本审核费+效益费组成。工程1基本审核费最高限价3.07万元;工程2基本审核费最高限价1.59万元,合计4.66万元。效益费率按审增、审减品迭后的净审减额的5%为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参照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审核竣工结算”(送审金额)服务费计取(含税)。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询比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独立法人组织需提供总部或母公司授权委托书。
2、资格要求:①业绩方面,在****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具有1个投资额为16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建设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核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已完成的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和结算定案表;正在实施的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新承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材料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相应的财务能力,2022年以来财务无亏损,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以来财务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证明材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并加盖公章;④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三、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响应人,请于****起登录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
特别提醒:响应人须按网页页面指示完成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并下载询比文件,以完成响应本次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比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四川能源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询比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