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粮食局办公楼一楼第11号门面(国投142号)招标公告(原标题:州粮食局办公楼一楼第11号门面(国投142号))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2月05日
州****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LG2025HB**** |未关注|
租赁底价1.32 万元/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商业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保证金金额(元) 3960 ( 0.396 万元)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交易机构: 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苏慧 ****
出租方 点击登录查看
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LG2025HB**** 标的名称州**** 租赁底价1.32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截至日期****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注册地(住所)恩施市金龙大道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楼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88D596D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5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赁面积说明
招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商业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3960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分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出租期限5年,租金按年支付。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承租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成交款的确认付款操作。
3.意向承租方取得标的经营权后,标的移交工作由出租方负责,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出租方提出:(1)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承租方取得标的的承租权后不得对出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装修、装饰或增加设备的,需要取得消防、住建、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及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对改造、装修、装饰或增加设备的质量标准及施工安全、劳务纠纷负责,一切相关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政策性变化调整和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出租方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自接到通知起规定的时间内搬离和腾退标的,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4)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可移动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5)标的出租后承租方对承租标的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物业管理,搞好门前五包,做好污水系统排放,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6)承租方自负盈亏,承担经营期间的所有费用,与承租标的相关的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缴纳;(7)签订合同时按照成交价款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情形无息退还;(8)承租方搬离承租标的时,需确保标的干净整洁。
5.承租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在收到租金及全部租赁交易服务费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收到的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本次交易应支付给点击登录查看的租赁服务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7.承租方须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8.该标的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及房产证,产权权属清晰,州国投公司拥有出租权,承租方取得该资产的承租权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租。
9.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恩施州****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自主经营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的标的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应自行前往出租标的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联系电话:****),对出租标的现状和瑕疵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出租方和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场地用途规划调整、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承租方取得该标的后,作为商业使用,不得从事经营危险化学物品及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的行业用途,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期间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出租方的监督管理。
3.招租面积为20平方米,招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租赁合同》予以阅读确认,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就视为已经阅读确认。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20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租赁价格评估值1.32万元/年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