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塔城地区2025年12月04日
塔城地区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地区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9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塔城地区包括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乌苏市、沙湾市,设备采购 308口农业灌溉机井以及 7个县市智慧管理平台,提供分析、展示、预警、支撑监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地区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塔城地区农业灌溉机井取水计量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从 2025年 12月 05日 10时 30分到 2025年 12月 11日 18时 30分 |
| 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获取时间:2025年 12月 5日至 2025年 12月 11日,每天上午 10:30至 13:30,下午 15:30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领取时需要提供,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上述材料扫描成 PDF版发送至 QQ邮箱(****@qq.com),逾期提供将不被接受,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招标文件使用,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最后评审为准。 |
| 售价(元): | 500元/份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 12月 25日 10时 30分 |
| 递交方式: | 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5年 12月 25日 10时 30分 |
| 开标地点: | 乌鲁木齐市**** |
七、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乌鲁木齐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