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高新区段)服务指挥部公共监管,安全环境招标公告(原标题: 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镇江2025年12月04日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扬溧高速东侧(346以南)地块安全环境提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镇江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扬溧高速东侧(346以南)地块安全环境提升
2.项目编号:****
3.采购预算:44.320947万元。
4.最高限价:44.320947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6.工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8.本项目投标人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投标人数量:1名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查询)。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至****,每天9:00至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2.1现场获取地址:镇江市****(联系电话:****)
2.2邮箱获取: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陈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招标文件供应商领取登记表(见招标公告附件)
4.售价:300元(请联系陈工支付:****)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镇江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镇江市****
联系人:陈超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超
电话:****
****
附件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扬溧高速东侧(346以南)地块安全环境提升
| 单位名称(盖章) | 领取人姓名 | 领取人电话 | 领取人邮箱 |
| 本人代表我单位对提供领取招标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且已收到采购文件电子档,已知悉项目答疑会(如有)等相关信息。 | 领取人签名 | ||
| 本人代表我单位承诺针对本项目,开标时必须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同意按废标处理,特此承诺。 | 承诺人签名 | ||
采购文件领取日期: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