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草湖片区及通洋溪配套设施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全部类型浙江宁波2025年12月03日
清溪水库移民安置区域配套设施工程—草湖片区及通洋溪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宁海县****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548.62万元,工程概算 10920.7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938.83万元,建设规模:包括规划道路、穆坑路、草湖路三条道路和通洋溪区域管线工程。其中规划道路长约927米,穆坑路长约83米,草湖路长约550米,道路等级均为城市****
2.2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所有建安工程施工和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与之有关的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保修期内的保修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938.83万元 。
2.3 计划工期: 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或者由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能力:①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市****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市****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给水排水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9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拟派单位的在职职工,不得互相兼任。
(三)其他:
3.10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海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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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宁海县桥下潘综合楼(东南面2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监督部门: 宁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