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室内沥青砂浆地面施工(第二次)公开询比
全部类型江西赣州2025年12月03日
公开询比邀请
由点击登录查看实施建设的安远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就室内沥青砂浆地面施工公开询比,于****发布了公开询比公告,由于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资料不规范,现公司决定重新发布公告,欢迎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远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安远县****
3、施工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室内沥青砂浆地面施工
二、公告期限:
请按以下要求于****下午16:00之前发送报价文件,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三、报价方式:
1.点击本页面下方下载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报价清单表(不得高于预算总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报价文件填写打印好后加盖公章,按公告期限要求登陆安远城投集团官方网站招标采购页面(http:****。
四、公开询比内容:
五、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投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出现任何意外、人身意外等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询比响应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需备注是否包材料、运输、装卸车、税收、售后服务等交付询比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协议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本次施工内容若在验收阶段出现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若未按时交付影响询比方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比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比响应。
4.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产品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满足图纸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询比响应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询比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
(3)询比响应内容、规格参数没有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公开询比评审采用最低报价原则。通过对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满足3家及以上后,排名按报价从低至高排名。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若产生并列报价最低者,由并列报价最低者进行二次报价。
9.若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等情形,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招标。放弃中标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一个月内禁止参加后续招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赣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赖小菁****
点击此处获取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