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2026年望京及机场高速沿线夜景照明设施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12月03日
项目概况
2026年望京及机场高速沿线夜景照明设施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望京及机场高速沿线夜景照明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5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0.5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01 | 2026年望京及机场高速沿线夜景照明设施维护采购项目 | 210.51 | 1项 | 包括但不限于望京及机场高速沿线的夜景照明设施维护,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形式: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占总金额 40.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70.00%。即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40.00%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情形的除外),40.00%份额中的70.0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且各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供应商本身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可以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有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在人员、资金、设备、质量安全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项目工作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
(3)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不适用)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年、预算金额为/万元、当年安排数为/万元。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 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 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3.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CBD东舍销售中心六楼671室
联系方式:兰明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明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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