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项目(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孙水河排口、娄星南路人行道改造、春园路人行道改造、长青街清泉街人行道改造、涟滨街内涝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5年12月03日
| 项目概况 海绵城市****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海绵城市****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3、委托代理编号: HXCG-HN-****
4、采购项目预算:51.2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成果的提交。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万元) | 分项单位名称 | 可研建安费(万元) | 分项最高限价(万元) |
| 海绵城市**** | 具体设计编制范围: 1.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2.孙水河排口(民生路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综合整治项目 3.娄底市**** 4.娄底市**** 5.娄底市**** 6.娄底市****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成果的提交。 | 51.2 | 拖塘井生态环境整治项目 | 290 | 5.8 |
| 孙水河排口(民生路排水管网雨污错混接)综合整治项目 | 148 | 2.96 | ||||
| 娄底市**** | 300 | 6 | ||||
| 娄底市**** | 390 | 7.8 | ||||
| 娄底市**** | 389 | 7.78 | ||||
| 娄底市**** | 375 | 7.5 | ||||
| 备注: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单项的最高限价。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 12 月 03 日起至 2025年12 月 10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点击登录查看娄底分公司(娄星区****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方式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5 日15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8楼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娄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下载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锦民
2、电话:****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娄底市****
(4)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5)电 话:****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 长沙市****
(3)联系人: 刘锦民
(4)邮 编: 417000
(5)电 话: ****
(6)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