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溪湖区火彩线至沈本线连接线道路改造工程(电力迁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溪湖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1778
最高限价(元):641778
采购需求:
为本溪市高新区10kV火彩线29#-31#
1)新建呼程高10.5米钢管杆2基。
2)新建YJV22-3*300型电力电缆332米:新建电缆保护管MPP中200型,660米。
3)新建排管2x3混凝土包封电缆沟110米,破碎石路面。
4)新建2600*2600电缆砼井4座。
5)拆除JLYJ-240型导线318米,拆除12米水泥杆3基。
检查井等图纸要求全部内容且需要满足以下服务
(1)满足施工工期要求;
(2)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3)满足临时布置的任务要求;
(4)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5)负责相关电力工程建设,并协调供电公司办理供电建设及相关手续;
(6)具有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并且做好应急预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组编号:001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包组编号:002 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15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电子备份文件至指定邮箱(接收电子加密备份文件邮箱地址:****bx@163.com),同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邮件标题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联系电话。(附件各类文件推荐格式:文档类pdf、doc、docx,表格类xls、xlsx,图片类jpg、jpeg、png,多文件建议使用zip压缩包)。不见面流程具体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本溪市****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南广场支行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家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