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四川南充2025年12月03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高坪区 | 公告时间 | **** 09:59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黎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泰合青年城一期写字楼1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附件: | |||
| 附件1 | 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pdf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14:30:00,更正为:**** 14:30:00。
采购标的物数量填写错误。详见谈判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联系股室: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充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泰合青年城一期写字楼1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