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吉水县已撤并学校闲置校舍10年租赁权
全部类型江西吉安2025年12月03日
[吉水县]吉水县已撤并学校闲置校舍10年租赁权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吉水县已撤并学校闲置校舍10年租赁权 | |||||||
| 标的名称: | 吉水县已撤并学校闲置校舍10年租赁权,挂牌价1,307,40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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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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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吉水县已撤并学校闲置校舍,共计77所(详见附件),总建筑面积为59435.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 起始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20万元 | |||||||
| 重要信息披露: | 2.买受人在经营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由买受人自行购置和办理。水、电开户及使用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并缴纳第一年的租金。成交后,租金按年缴纳,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以此类推。租赁期满后,委托方无偿收回标的物(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买受人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委托方,不得收取转让费。 | |||||||
| 1.竞买人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2.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等均可参加竞租。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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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 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服务热线 委托方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刘先生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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