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采购(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5年12月03日
笔记本电脑采购(二次)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09:00:00
开标/截标时间 2 天 05 时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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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价采购公告
笔记本电脑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现就 笔记本电脑 采购事宜进行竞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价要求的竞价人参与竞价,具体竞价采购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笔记本电脑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 笔记本电脑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见采购文件
(二)交货/服务/工期: 2025 年 12月 20日以前
(三)交货/服务/工程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盐坪坝工业园区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货/服务/工程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见采购文件
(五)验收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
(六)最高限价/控制价:
1.本项目控价为: 60000 元(含税 13 %),参选价均不能超控制价,高于控制价作废选处理。
2.控制价含税情况仅指采购人控制价的税率情况,各参选人可根据自身可开具的税点进行填报参选价,但是填报参选价时必须注明自身可开具的税点。
(七)是否踏勘现场:□ 组织 √ 不组织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不组织潜在竞价人签到、点名,不出具回执)
(八)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竞价时间
(一)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 12 月 3 日 9 时 0 分(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选时间不得少于1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为:2025年 12 月 5 日15 时 0 分(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选时间不得少于1日)
(三)异议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4 日 15 时 分(参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出)
(四)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发布。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竞价人应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见采购文件
五、参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一)参选保证金的缴纳
本项目参选保证金金额 1000 元,缴纳截止时间:以平台截止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现金缴纳(需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电子保函(保单)缴纳
(一)以现金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
1.收款账户信息
供应商须在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参选保证金缴纳至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单位: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
开户账号:以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为准(一标段一账号)。
2.缴纳程序: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供应商端—>项目管理(投标)—>选择项目标段—>进入项目“”环节—>递交参选保证金”页面,查看参选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通过网银或者柜台(缴款账户须与供应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的网银账户一致)一次性足额转账到参选保证金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系统对订单自动绑定—>再次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找到相应项目并确认参选保证金已缴纳。
3.注意事项
(1)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目前兼容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另,区域性的地方银行存在不能及时到账和正常退款的较大风险,建议尽量不使用。同时,建议供应商在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尽可能提前1日以上时间,及时将相关费用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免造成不利后果。
(2)具体缴纳方式详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栏目“操作手册”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或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在线客服咨询。
(3)供应商缴纳的参选保证金由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本项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并按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及时退还、对本项目参选保证金实施统一管理。
(二)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相关约定:供应商须按照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设定的流程向承保机构申请投保(投保金额须与本项目规定的参选保证金金额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出具电子保函(保单)。
(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选金额的 5 %
参与竞价人可以选用下列任一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入围竞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入围竞价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
注:(1)竞价人可以选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2)以公对公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见合同上的指定账户信息。
(3)请在保证金缴纳时备注**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三)退还参选保证金的要求
项目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起退还参选保证金申请。
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收到采购人申请并核实相关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原路退回至供应商缴纳账户。
六、竞价要求
(一)竞价方式:多轮竞价(本项目采用二轮竞价,第二轮未报价视为放弃,以第一轮报价为准)
(二)本项目的平台竞价要求:
□只报总金额。
□只报总金额,但需按采购单位提供的报价清单进行分项报价(竞价人上传的报价文件时还须上传可编辑(excel)的分项报价清单文件)。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根据竞价要求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每轮竞价截止时间,竞价人应在每轮竞价截止时间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扫描件和可编辑(excel)的分项报价清单文件上传到“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若不能多个文件上传,可将全部文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上传)
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项目中,竞价人所报价格单位为元(RMB)开选一览表所填报价必须为总金额或汇总后金额,最多保留2位小数。
2.二轮报价上传的报价清单,可只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版报价清单,但第一轮须签字并加盖公章上传。
七、评审方法
最低有效价法
注:1.若竞价人所报税率不一致的,以不含税竞价报价进行评审。
2.若出现价格相同的情况,采购人根据再次议价 方式选择中选候选人。
八、定选办法
1.根据评审办法,采购人将选择价格最低的竞价人为本项目中选人候选人。
2.若竞价采购最终结果不满足采购方需求,采购方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异议提出时间
参与竞价单位对竞价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提出。
十、参与竞价有效期: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十一、中选结果公示:中选结果将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示,参与单位自行登录查看。
十二、参与单位注册
(一)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活动的竞价人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竞价人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二)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十三、异常情况处理及其他说明
(一)不同竞价人之间存在下载竞价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选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选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参选保证金。
(三)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竞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价报价,使得其竞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价人作出书面说明,评审小组应从竞价人制造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货期、安装调试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竞价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审小组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竞价人不能说明或者评审小组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竞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应作否决处理。
(四)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如涉及):若竞价文件涉及建议品牌,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物资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其品牌具有可替代性。
(五)异议渠道
1.参与竞价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异议(点“进入项目”——“查看异议”——“新增”即可提交对评审结果的异议)。
2.质疑(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八点要求。
十四、联系方式
竞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竞价单位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盐坪坝工业园区
竞价单位联系人: (华嵘)
联系电话:(****)
十五、监督部门及投诉意见反馈
招投标及交易管理部:****
审计中心:****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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