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南岭大道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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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郴州市****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郴州市****
联系人: 陈文婷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峰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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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5)561号)的要求,结合招标文件中评定分离工作方案为系统固化模块,无法增加定标方案,同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方案补充如下:
1、定标方式: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即为中标人,当最高得票相同时,对得票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记名投票,直至选出中标人。
2、定标要素: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参考以下方面:
(1)招标人在定标会议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人数为3人。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客观公正的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方式: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线上或线下考察、质询;内容:定标要素相关内容;时间:召开定标会议前。
(2)价格因素: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
(3)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实力、近年的财务状况。
(4)企业信誉:企业信用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组织能力。
(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
3、回避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
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4、定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5人单数组成,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
5、监督机制: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派监督人员全过程监督。
6、定标细则: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议(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公管规(2025)561号)的要求),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开展考察、质询的,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定标会议在点击登录查看举行并全程录音录像。
7、定标会议流程:
(1)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组长、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定标委员会成员签订承诺书。
(2)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定标会议上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并介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的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要素的基本情况表、涉及定标的其它资料)。
(3)投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进行投票。
(4)唱票。唱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投票理由。
(5)定标。
(6)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8、保密要求:招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
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9、定标会议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包括
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名单、定标程序、定标方法、考
察或质询情况、定标理由、定标结果等内容。招标人应将定标报告
作为招标投标情况报告的组成部分,报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
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735 - ****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紫金嘉园公寓楼 1718 房
项目负责人:陈文婷
项目组其他成员:周彤、曹永煌
电话:****
传真:0735 - ****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郴州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地址:郴州市****
电话:07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