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湘MJR93学、湘MBR705、湘M05552等3辆报废车出让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5年12月02日
出让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通过比价方式 以现状公开出让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出让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 任公司湘 MJR93 学、湘 MBR705、湘 M05552 共三辆报废车 |
8900 |
二、买受人资格
只限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书”资质 企业。
三、出让方式
采用报价最高者中标。
四、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9 时 00 分。(二)报价地点:永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 司二楼会议室
(三)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4.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
5.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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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方式:由买受人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按时送达至指定地点,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 人自行承担。
五、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六、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评标法,报价最高者中标。在全部 满足出让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前提下,按报价由高到低 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买受方。
七、其他说明:
本出让文件主要参照相关法规规定拟制,对出让文件有 疑问的,由编制出让文件的出让人解释。
八、现场踏勘联系电话:****(蒋)
点击登录查看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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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标的简介
一、标的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湘 MJR93 学、湘 MBR705、湘 M05552 共三辆报废车,最低不少于 8900 元,买 受人须具备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书”资质 企业。
二、成交价款及付款期限
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当日内付清标的成 交价款。
成交价款交入以下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永州****账号:****89769
三、标的移交
买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后可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买 受人应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 号)对标的进行报废处理,不得整车流入社会,所有车 辆必须在永州市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的拆解场地进行拆解,报请交警部门监督。所有汽车必须向永州市交警大队出具一 车一报废车回收证明。标的均按现状(按现场实物为准)移 交,标的的拆除、转移、运输、分解等费用自理且期间所发 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安全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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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关费用,出让 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取消买受人资格,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理。
五、买受人在报名参加报价前必须熟悉《交易须知》、参考《拍卖规则》,并遵守所有条款,否则出让方可单方面 终止资产转让合同,收回本次出让的标的物,并不承担任何 赔偿责任。
六、该资产出让价款属于不含税价款,在买受人将全部 款项支付到位后,出让方向买受人只出具无税收款收据,不 提供正式发票。
七、确定买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现场 报价,按照报价最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买受人。
八、其他事项:
本出让文件主要参照相关法规规定拟制,对出让文件有 疑问的,由编制出让文件的出让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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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旧机动车移交合同(样本)
甲方(卖车方):
法定代表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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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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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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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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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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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买车方):
法定代表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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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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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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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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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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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通过比价方式将报废旧机动
车三辆(湘 MJR93 学、湘 MBR705、湘 M05552)以现状转让
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三辆报废旧机动车于 2025 年 |
月 |
日通过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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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成交,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整(¥: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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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金)。
二、甲方保证车辆来源合法,乙方具备“报废汽车回收、
拆解企业资格认证书”资质。
三、乙方付清三辆报废旧机动车转让成交价款(报废旧
机动车三辆转让价款以实际价款到账为准)人民币: |
元 |
|
整(¥: |
元),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后 3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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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报废旧机动车移交给乙方。
成交价款支付至甲方公司账户: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永州****账号:****89769
四、乙方按约定付清全部款项后可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并在接收标的 3 日内转运到符合环保要求的拆解场地,在交 警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拆解。标的均按现状(按现场实物为准)移交,标的的拆除、转移、运输、分解等费用自理且期间所 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 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将合法的旧机动车报废纸质证件材料原 件及时交甲方。
五、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车辆登记管辖 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本协 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即被视为完全知晓协议条款并愿 意按各条款内容执行。
七、随附甲乙双方证件复印件为凭。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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