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灾后维修项目-项目信息招标公告(原标题:华池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灾后维修项目-项目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庆阳2025年12月01日
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池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灾后维修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华池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华池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63.15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集中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华池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灾后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363.15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华池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灾后维修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52776C-****-000097-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企业须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标段内容: 华池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灾后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