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降碳节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污泥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黄冈2025年12月01日
黄梅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降碳节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EPC—污泥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地点:黄梅县城区。
建设项目规模:对黄梅县地区1座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能力 6万吨/日)进行更新改造,在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内新建污泥深度脱水项目。本次招标采购污泥干化设备一套(含设备本体、臭气收集罩、密闭收集管道、除臭设备)和3吨污泥转运铲车一台,及供货、运输、保险、税金、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项目相关所有配套服务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合同估算价:817万元。
其他:/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根据公司成立实际情况提供)或提供相关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纳税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和2025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或提供相关承诺);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3.1.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近五年完成过一项污泥干化设备类供货(销售)业绩。3.1.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2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4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 (票决数量法)。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7.公示时间
****至****。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武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黄梅县****
联系人:余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