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4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精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扬州2025年12月01日
GZ4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精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GZ4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精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GZ4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精保洁服务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需求:GZ429项目小区所有建筑物区域内的精保洁(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含主楼地下部分)、公区楼梯间及电梯厅和架空层过道、地下室、外立面石材及铝板幕墙和玻璃门窗等清理保洁、垃圾清理及外运等)。保洁服务总建筑面积7137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9998平方米,地下面积2137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5、服务期:自招标结束确定中标人起5日历天内完成精保洁服务,满足精保洁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最终达到移交验收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1投标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投标人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投标人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1)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房地产项目保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拟投入本项目的幕墙保洁人员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书(提供相关证书、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拒绝下述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
3、方式:自行获取。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本次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并于****17: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
4、投标文件接收人:江鹏
5、开标时间:****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扬州市****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扫描pdf格式,U 盘形式(单独密封,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系人:江鹏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GZ4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精保洁服务)(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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