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乐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两河村农副产品储存加工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2025年嘉乐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两河村农副产品储存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5年11月30日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拟对2025年嘉乐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两河村农副产品储存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名称:2025年嘉乐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两河村农副产品储存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二、 项目编号:****
三、 采购项目简介:
(一)点击登录查看因实际需要,现对2025年嘉乐镇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两河村农副产品储存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采购。
(二)本项目共2个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每包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 项目性质:非法定政府采购
五、 采购用途:用于高县****
六、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七、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八、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至****,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市叙州区远达双子星1单元3楼)磋商文件售卖处购买,逾期不售。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报名咨询电话:****。
(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磋商当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市叙州区远达双子星1单元3楼)本项目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磋商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市叙州区远达双子星1单元3楼)本项目会议室。
十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高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远达双子星1单元3楼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