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外智能健身驿站项目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平凉2025年11月28日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室外智能健身驿站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 联系人 | 陈 荣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14:3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4:0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8: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点击登录查看室外智能健身驿站项目001 | **** | 货物类 | 600000.0 |
公告内容
点击登录查看室外智能健身驿站
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室外智能健身驿站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室外智能健身驿站项目。
3.招标内容:对点击登录查看室外智能健身驿站项目智能健身器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价:60万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企业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14时30分00秒至****14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报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照给定的文件格式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时00分。
3.响应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为一次性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进行二次重审,审查结束后,择优推荐不少于三家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注: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按规定格式上传响应文件。
4.竞价时间: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请于****16时00分至****18时00分参加在线竞价。
5.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根据企业自身实力采取自主报价形式),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参与竞标的各投标人,请将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纸质版1份,电子U盘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平凉市****
联系人:郭 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合大厦
联系人:陈荣
电 话:****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