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司河、沙湖港停车场配套服务项目(自助洗车机)招商公告
本着为车主提高生活质量、便捷为原则,让广大车主以平价享受高端的服务,且以操作简便、安全无忧节能环保的优势保障到所有车主的爱车需求,同时为公司创造可持续的经济收益。现将相关招商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 类型 | 招租项目 | 位置 | 面积(㎡) | 招租底价(元/车位/月) | 拟经营业态 (包含但不限) |
| 车位租赁 | 巡司河、沙湖港 | 巡司河、沙湖港沿线停车场 | / | 350 | 停车场配套服务(自助洗车机) |
招租条件
(1)租赁期限:三年;
(2)租金支付方式:按全年预付租金;
(3)租赁履约保证金:约半年租金(在租赁协议到期后承租方不再续租并不拖欠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4)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对承租方的要求
(1)承租方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运营经验,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法人的有效营业执照,有已合作的运营案例等,并依法年审无违法违规记录)。
(2)承租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人员、技术设备和运营能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犯罪记录自行查询记录的加盖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须书面盖章确认并承诺,在招租完成并符合承租要求后,立即与文旅公司开展租赁协议的洽谈工作。
(6)承租方须承诺:不得对承租标的物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抵押等。
(7)租赁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承租方不得拆迁已进行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添附、固定装修部分、拆除后会影响其使用功能等部分)及增容设置的设施设备。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添附及增容设置的设施设备不予任何补偿。
(8)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承包的租赁物导致租赁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招租方与承租方均不承担责任;若国家政策对租赁物功能布局调整及对集团公司所属租赁物做出任何调整方案,致使租赁协议无法履行的,招租方与承租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仅提供停车位(场地)用于承租方安装自助洗车设备及经营,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报批该经营项目的相关手续,报批是否成功与甲方无关。
具体承租事项以最终面谈为主。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至****。
(2)报名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招商经营部。
(3)联系方式:****。
五、本次招商活动中我司保留的权利
(1)对本招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2)若拟经营者所提交运营方案不符合项目经营要求,本公司有权延长报名时间或暂停该项目招商。
(3)更改本次项目招商的时间安排。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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